《一滴烈酒》(49)

我走到七十二街与哥伦布大道交界的地方。普根是往前走半个街区,顶点是往相反的方向,距离差不多。我觉得自己像站在两捆干草中间的那头驴,要么随便选一捆,要么饿死。我扔了一个硬币,去了顶点。可他却在普根,桌上放着一个木纹的塑料桶,桶里冰镇着一瓶红牌伏特加。

那人手里拿着一个魔方,没在玩儿,只是盯着它直皱眉。我走过去,说了声:“你好,丹尼男孩,”他头都没抬地说,“马修,你见过这玩意儿吗?”

“这东西我见过,但从来没玩儿过。”

“别人送的,”他说,“最终要让六面都是一个颜色。可我搞不懂为什么有人要找这个麻烦。你要吗?”

“不要,谢谢。”

他把那玩意儿放在桌上,抬头看着我,笑得很灿烂。“坐吧,”他说,“很高兴见到你。也许这东西我应该留给女招待。我觉得她是很容易开心的人。你气色不错,马修。想喝点儿什么?”

“可乐吧,”我说,“不过不着急。等她过来拿鲁比克魔方的时候再说。”

“原来叫这个名儿啊。我以为是库贝克,不过我知道是错的。还记得托尼·库贝克么?”

洋基队的内野手,我还真记得他,我们谈了一会儿棒球。等女招待过来,我点了可乐,丹尼男孩点了伏特加,让她把杯子加满。

丹尼男孩贝尔是个得了白化病的矮个子黑人,永远西装笔挺,衣服都是在萨克斯和保罗·斯图加特的童装部买的。白化病使得他昼伏夜出,不过我觉得,就算他的皮肤对光不过敏,他也会遵守吸血鬼的作息时间。我听他说过,这世界需要两样东西,变光开关和音量控制键,都得打得很低。幽暗的房间和轻柔的音乐是他的最爱,这一切都伴着伏特加,偶尔还会有几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让你觉得无知真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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