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烈酒》(39)

“老鼠,”他边说边嗅了嗅空气,“但没有白菜。也没有落水狗和大蒜。说不准是什么饭菜味儿。总的来说,还不算太糟。”

至少没有爬楼这么糟。建筑条例规定,任何七层及以上的建筑都必须配电梯,因此纽约有很多六层楼的建筑。这就是其中的一座,他还住在顶楼。

“我倒不在乎爬楼,”他说,“我在这儿住的时间太长,已经没感觉了。我刚来纽约的时候,曾经在八十五街和第三大道交界的地方跟人合租过。不过我想有自己的地儿。几个月以后,我就搬到这儿来了。我是在这个公寓里戒的酒,之前也在这儿醉过几年。至于在醉酒和嗑药的状态下是怎么走过这些楼梯的,这让我想起一句老话,上帝保佑酒鬼和傻瓜。我两样都全了。”

这公寓虽小但设施完备。我想这里最早肯定是三居室的铁路公寓,不过他打掉了非承重墙,改造成一个长长的房间。然后把墙皮扒了,露出里面的砖,又在砖上涂了一层清漆,弄得亮亮的。他把砖缝都涂黑了,墙总的来说还是红砖的,但夹杂着些许白砖、蓝砖和黄砖,是他特意涂的。虽然不多,但足够显出风格。

桌椅款式不一,不过很协调。除了几件是在旧货店淘的,他自豪地说,这里的所有东西都是从街上捡来的。在纽约垃圾堆里淘到的家什和装饰品,比别的地方放在橱窗里展示的东西还精致呢。

墙上挂着一幅抽象画,色彩鲜艳,棱角分明。这是一个艺术家送他的礼物。他跟这个朋友已经失去联系了。还有一幅田园风光的油画,画着光脚的精灵和树仙,画框非常精致。这是他用自己设计制作的珠宝首饰换来的。

等他领我参观完,咖啡也煮好了。咖啡的味道和他的公寓一样完美,比简在里斯伯纳德街煮的还要好。他告诉我咖啡粉是他自己磨的,我一点儿都不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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