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每天都喝燕窝,每个星期都上美容院,可是她依然无法抵住衰老的脚步。
你可以张开眼睛,放大你那空洞无神的瞳孔,仔细瞧清楚镜子中这个陌生的女人。不要怀疑,她就是你。她的名字就叫薛书妍,可这个薛书妍已经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我要消失了,我想,你大概也不会觉得留恋。
请你不要觉得厌烦,这是一个即将消失于这个世界的人最后的一点愿望。请让我把我的故事说完,除此之外,我别无他求。
小时候爷爷曾经跟我们说过一个关于大雁的故事,他说大雁孵化后,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便认定是它的母亲。故事很好听,只可惜,我只记得开头,却忘了结局。我忘了,爷爷还说过,野雁长大后,就会离开它的母亲,翱翔天空。
如果当初我能记住爷爷的故事,或许后来就不会有这么多伤心了。
那一年的七月十三号不过是个普通的日子,既没有下雨,也没有出太阳。阴蒙蒙的天,闷得叫人喘不过气。气象台预报说,又有一个风球正预备前来我们的城市旅行。薛书宇穿着妈妈到新加坡出差给他买的花裤衩,站在我房间附带的阳台,看着楼底下静止不动的老树,说道:“我们去唱歌吧?”
“现在?”
“当然。不然还等过年啊?”
我跟薛书宇趁着妈妈在房间午睡,偷偷溜出门。薛书宇在KTV大堂等排位,我斜挎着双肩包,在KTV附近闲晃一圈。我走进一条小巷子里,双脚踩过地上的落叶,传来“沙沙沙”悦耳的声音。我捡起一片落叶,指尖轻轻旋转它。
你记得吗?巷子里有间老洋房,是一家装潢复古的咖啡馆。白色的栅栏,院子里种满了满天星,他们家的蓝山很香醇,我每次来都要喝两杯。你大概已经不记得了。前年市政建设,那条老巷要重新翻修,老洋房被拆了。还是你丈夫他们公司接下的工程,现在那里焕然一新,盖了好几座摩天大楼。
以前,我常路过老洋房,每次都会进去看一眼。
一楼北边的墙角有个木架子,里面放着很多老电影碟,老板娘亲手做了卡片,将那些碟片重新包装过。我喜欢在那儿淘碟,有时一坐就是一整个下午。
我在空白的卡片上涂上同桌布一样的苏格兰格子,枣红色的,然后用亮银色的粗圆珠笔写上日期和心情,再用胶布牢牢地将卡片贴在碟片的封面上。
那些卡片已经不见了。在你丈夫跟你求婚的那天晚上,你把它们统统塞进一个废弃的纸箱里,然后开着车将它们载到垃圾场,一把火把它们烧得精光。
现在我要回到那一年的七月十三号,那是我跟叶凌轩第一次见面的日子。
那一次的风球没有登陆我们的城市,中途绕道去了别的地方,可是那一天,我却遇见了比台风更可怕的东西,他的破坏力远远超过了可以将楼房摧毁的超强台风。
我初识的叶凌轩,是个味道独特的男子。介于男生同男人之间,不若一般男生那般浅薄,又不比一些男人那般深沉。我只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善不懂如何抗拒他的魅力。
我沉沦了。像只疯狂的大雁,扑腾着软弱无力的翅膀,第一眼便认定他就是我所要等待的那个人。
你说,这算不算一见钟情?在遇到他之前,我只相信所谓的一见倾心只不过是文人墨客们规避现实的一种冥想,我从没有认可过它存在的可能性。然而就在与叶凌轩视线交错的那一秒,就那匆促的一瞥,我开始质疑存在于我意识当中十余年的这项认知是否有所偏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