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爬满虱子的“盛世”绸缎(1)

至少在过去的一百年里没有改善,没有前进,或者更确切地说反而倒退了;当我们每天都在艺术和科学领域前进时,他们实际上正在成为半野蛮人。

——马嘎尔尼爵士

1653年,大清顺治十年,刚刚坐稳紫禁城不久的清朝廷接到了一份来自广州的奏折,内称,有一个叫荷兰的国家近日派船停泊在虎门港,并向市舶司提出要与我国进行通商贸易。

大臣们为此事展开了一场争论。对于荷兰,有的人很陌生,说它从来没有出现在典籍之上——“乃典籍所不载者”,是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国;也有的人比较熟悉,隐约听说它是一个新崛起的西方强国,在几年前(1642年)击败了西班牙人而独占台湾岛。应不应该与这样的国家做生意,意见很分歧,广东布政司持乐观其成的态度,提出对荷兰的通商请求要“不以例限”,甚至提出“不必拘拘刻舟求剑”,也就是不要纠缠荷兰商人是否有“金叶表笺”之类的凭据,应当开放通商。与布政司意见相反,包括礼部尚书、广东巡抚在内的众多大臣都反对与之做生意,理由是:“荷兰人长得红须碧眼,非常可憎,而且船上的铜炮好像很厉害,应该警惕。我国与荷兰一向不通贸易,而它又与澳门的葡萄牙人不和,彼此争斗,动辄就开炮打枪,是边疆的隐患,不能轻易与它有商业往来。”

面对大臣们的分歧,顺治皇帝的态度有点摇摆。他先是站在反对派一边,认为,“荷兰通贡,从来无例,况又借名贸易,岂可轻易开端”。他最讨厌的是“贸易”这个词汇,因为它与“朝贡”不同,在态度上显得非常不恭,他因此特意批示说,“贸易二字不宜开端”。

不过,后来他的态度又有了改变。荷兰人对广东官员大肆行贿,还送了很多珍贵的礼物给京城的太监们,此外更游说顺治非常信赖的耶稣会教士汤若望,拜托他在皇帝面前多说好话。据荷兰人信函上记载:“皇帝和宫廷官员对我们带至的所有礼物极为满意,甚至礼品尚未全拿出来,鞑靼人似乎已经出奇地满意,并愿向我们提供各种方便。汤若望见到我们的人把大量的物品,特别是武器、马鞍、大毛毯、红珊瑚、镜子众奇珍异品一件件摆出来时,从内心里发出一声长叹。”1653年的10月2日,顺治皇帝正式接见了荷兰使团。使臣进入皇宫后,遵照中国礼仪向顺治帝行了三跪九叩之礼。这些行动当然让顺治非常满意,三年后(顺治十三年),皇帝下达诏书,特许荷兰国每八年来中国朝贡一次——“八年一贡”,不过每次的来人不能过百,而且只允许20个人到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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