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权贵经济的巅峰(1)

方今国与民俱贫,而官独富。既以官而得富,还以富而市官。

——丘橓

16世纪中期的嘉靖年间,无锡人邹望是一位全国闻名的巨商,他拥有30万亩田地,记录钱财的会计簿竟有600本之多,粮仓里的米谷以百万计,家中的珠宝多到数不胜数,连床铺之下都是装钱的柜子。有关邹望的名字,出现在两本明清笔记中。

在花村看行侍者撰写的《花村谈往》中,讲了一则邹望与一位退休尚书斗法的故事,情节颇为生动。

有一年,邹望跟同乡的大官——退休尚书顾荣僖因事发生诉讼,邹望下令无锡城内外十里之中的所有商铺全数关门歇业,以至于堂堂顾尚书在家里竟无法买到鱼肉下饭。顾荣僖有一枚非常喜欢的玉质图章,日夜系在腰间,从来不曾摘下。一日,他想要给无锡当地官员写信,取出图章,居然变成了一块瓦砾,他大惊之下,不敢告诉别人。第二天早晨起来,向腰间一摸,图章赫然又在了,取出一看,外面包了一张绵纸,上面写了“邹望封”三个字。顾荣僖大骇,惊呼说,“这样弄下去,我的脑袋可能丢掉了”。于是,马上与邹望讲和。

邹望这个名字,另外一次出现是在王世贞的《国朝丛记》中,在那段笔记中,他被列入全国17位大富豪的名单之中。王世贞的记载如下。

1560年前后,权臣严嵩之子严世蕃夜宴宾客,席间突然兴致大发,评点天下富豪,他屈指细数,共列出17位“首等富豪”,这相当于是一张“嘉靖富豪榜”。据严世蕃的计算,他自己积累的家产超过百万两白银,其他被列入第一等富豪的最低标准是家产50万两白银,其中包括蜀王、黔公、贵州土司安宣慰、太监黄忠、黄锦及成公、魏公、都督陆炳,还有京师一位叫张二的锦衣卫官员,他是太监黄永的侄子,除了这些人之外,还包括三个晋商、两个徽商,以及无锡的两个商人,其中,邹望的财产将近100万两白银,安国则超过50万两白银,他的财富也都来自于土地——“以居积致富”。

从这张严世蕃版的“嘉靖富豪榜”中,可以读出明代财富分配的三个最重要的特征:

其一,官员比例非常之高。17个“首等富豪”中有10个是纯正的官员身份,他们中有内阁大臣、宗室、军阀、太监和土司。晋商三位,严世蕃没有列举其名,不过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应该就是王崇古家族、张四维家族和马自强家族(陕西),全数属于官商一体。

其二,晋商、徽商以及江浙商人分享其余的七席,凸现三大商帮在民间商人集团中的显赫地位。

其三,财富的分配彻彻底底地向三个方向倾倒:官权、特权和土地。

一个最具讽刺性的事实正是:历代治吏以明朝最为严酷——《明律》明确规定四品以上的官员禁止经商,贪污60两白银就要被扒皮示众,可是,历代官员经商之盛、家财之富,又以明代为最。弘治年间(公元1488~1505年),皇室宗族、功勋之家已纷纷插手经商,到了嘉靖之后,此风终不可遏。据吴晗的考证,“从亲王到勋爵、官僚士大夫都经营商业,而且官愈大,做买卖愈多愈大,16世纪中期的这种现象,是过去所没有过的”。王亚南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也认为:“帝国模式特别容易产生官商经济,因为无法监督,太大了,随便弄一点就是大数目……统观历朝贪污史录,愈接近近代,贪污现象亦愈普遍,贪污技巧亦愈周密,而与惩治贪污刑典的宽严似无何等重大关系。明代立法最严,但明代贪污实较任何前朝为烈。”与吴晗和王亚南的观点几乎相同,王毅在《中国皇权制度研究》一书中也说:“权贵工商业形态虽然是汉代以后两千年间始终沿袭不替的传统,但是它竟然发展到如16世纪前后这种烈火烹油一般的炙盛程度,却是前代制度环境下所难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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