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生活得更快乐
有学者称,法与利这两个东西,一般都要通过书本才能获得相关的知识,但情欲之事,连低级动物都会,为什么要专门写成书?
这话问得好,但也问得好没道理。通常,男女欢悦之事,肯定是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以大家都喜欢的方式去做,这样的交欢才能达到灵肉的合二为一,才能圆满。而低级动物的交配,只是一种完全由身体变化主导的行为,比如到了特定的季节,它们就会发情,就会去找异性交欢,之前它们不会想这个事,也不会如人一般去恋爱。人是有脑子的,懂得思考,这和低级动物有着本质的区别。
路加耶陀派称,这样一来,人们将不会遵守什么宗教戒律,也不会相信将来,因为无法保证未来会有什么回报。
而实际上事情并非如此,因为《爱经》已经规定,法应当怎么去实践。筏蹉衍那更是认为,宗教习俗必须无条件地服从。
还有宿命论者认为,乐极生悲是自然规律,沉溺于爱欲的人等同于自甘堕落,这种人没有纯洁的心灵,行为轻浮,会失去大众的信任,会被人轻视。
这种担心可以理解,不过却是多余。因为每个人都需要享受快乐,就像每个人都需要吃饭一样。我们为什么要去实践“法”与“利”呢?学习法理和追求财富的目的,就是为了生活得更快乐。而“欲”,是人与生俱来的快乐源泉,只要我们能有所节制,为什么不充分发掘和享受爱欲,使生活达到完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