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社会不再是政治社会,政府的定位已经发生了重要转变,政府不再是那个无所不能的政府,而是服务于社会的“管家”,为企业扫清障碍的“清洁工”,捍卫公平竞争秩序的“法官”。
张謇坚信“一切实业、教育之障碍,渐可解除”,接下来他做的正是解除实业之障碍。
在学习日本、欧美经验后,张謇清晰地认识到“农林工商部第一计划,即在立法。”?他认为“无公司法则无以集厚资,而巨业为之不举;无破产法则无以维信用,而私权于以重丧”。
在他的主导下,袁世凯政府颁布了《合股企业法》,推出商业注册和公司注册规则,更加规范了公司注册、商业组织注册、公司募股等。此后,北洋政府还颁布了《公司条例》、《公司保息条例》、《商人通则》、《证券交易所法 》、《矿业条例》、《商业注册规则》等一系列商法。
事实上,张謇的立法改革为明智之举,回顾世界各国资产阶级革命和改革,都已立法为先。通过立法,击碎专制,约束政府,规范企业,
还自由给市场,卫公平于企业。
针对金融停滞、银根短绌、利率上涨、企业融资无门等金融问题,张謇提出完善金融体系、维护民间金融市场、改革不合理的货币制度三管齐下的金融改革政策。“为今之计,唯有确定中央银行,以金融为基础,又立地方银行,以为之辅;厉行银行条例,保持民业银行、钱庄、票号之信用;攺定币制,增加通货。”
1914年2月,张謇令政府发行了统一货币——“袁大头”,广受金融市场的欢迎。
未等张謇确立中央银行,无知浑噩的袁世凯命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两大国有银行印发巨额钞票,以解决政府财政困难。一时间引发严重通胀,银行信誉动摇,市民纷纷恐慌挤兑。更严重的是,北洋政府还下令停止兑现,市民怨声载道。
千钧一发之际,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副经理张公权站了出来,这位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竟然斗胆抗命,继续为市民兑现。聪明的他,找到了相关商法为自己的行为做支撑,北洋政府不得不吃“哑巴亏”。另外,他想方设法成立中国银行商股股东联合会,并请威望甚高的张謇任会长,一时间中国银行信誉大增。
这或许是中国千百年来第一次以法律为准绳对抗中央政令的事件。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让人大跌眼镜。
经过此事,中国银行信誉倍增,张公权则威望陡增。在时任财政总长梁启超的支持下,张公权乘势两次修改中国银行“则例”,公司因此收回了政府手中的人事任命权。他还导演了三次扩大招募股商,中国银行从官营彻底变成民营,到1922年,民营资本已占中国银行总股本的。
民营化之后的中国银行,彻底释放了竞争力,迅速成为“中国资本最巨与最成功之民营股份公司”,资本总额占据全国银行总资本的20%,“足以与外国银行相抗衡”。
自鸦片战争以来,大量白银外流导致中国银本位金融体系崩溃,与中国海关权沦丧一样,中国金融控制权从此陷入外资洋行之手,经济命脉被洋人玩弄于鼓掌。大清王朝成立“中央银行”却回天乏术,中华明国更无良策。谁曾料到,民营化的中国银行如探囊取物般,从洋行之手夺回金融控制权。意料之外,却情理之中,更有讽刺之实。政府不与民争利,民企的力量足以御洋企、保国家。世人读史至此,当谨记!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