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黑六论”

对刘少奇的“批判”,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是乱箭齐发,看起来沸沸扬扬,但没有什么条理。后来逐渐归纳出所谓“黑六论”,即“阶级斗争熄灭论”“驯服工具论”“群众落后论”“入党做官论”“党内和平论”“公私溶化论”。这个提法经1968年10月《红旗》杂志第4期社论《吸收无产阶级的新鲜血液——整党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中首次提出后,立即在全国开展了对所谓“黑六论”的大批判。

所谓“黑六论”,完全是江青、陈伯达、康生等人强加给刘少奇的罪名。在刘少奇的全部著作和讲话中,从来没有作过这六个方面内容的论述。批判者们断章取义地摘取几句刘少奇的话,然后加上一个帽子,就成了所谓的“黑六论”。

(1)所谓“阶级斗争熄灭论”。刘少奇连“阶级斗争熄灭”这样的话都没有说过,更不用说“论”。相反,按现在的观点来看,当时刘少奇对阶级斗争还是说得比较多的。但他不主张把阶级斗争强调过分,思想上是不同意“以阶级斗争为纲”的。1956年9月举行的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指出:国内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刘少奇在八大所作的政治报告中讲到: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已经在中国大陆上消灭了,除个别地区外封建地主阶级也已经消灭了,富农阶级也在消灭中,民族资产阶级分子正处在由剥削者变为劳动者的转变过程中,“改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个极其复杂和困难的历史任务,现在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完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现在,革命的暴风雨时期已经过去了,新的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斗争的任务已经变为保护社会生产力的顺利发展。”(《刘少奇选集》下卷第203、219、253页)他在1957年的一些讲话中又说:对少数反革命分子要提高警惕,对农村地主阶级的残余不能麻痹大意,但是他们作为阶级已经消灭或基本上消灭了;经过社会主义改造,资产阶级作为阶级也基本上消灭了,所以说国内主要的阶级斗争已经基本上结束了,或者说基本上解决了,现在人民内部的矛盾已成为主要矛盾。(参见《刘少奇选集》下卷第296页)刘少奇的这些论述是对中共八大路线的具体阐述,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观点。但由于这些论述同“文化大革命”中盛行的“左”的一套不符合,所以被扣上“阶级斗争熄灭论”的帽子。

(2)所谓“驯服工具论”。这一说法来自刘少奇同《北京日报》编辑部的一次谈话。1958年,《北京日报》开展了“共产党员应不应该有个人志愿”的讨论,刘少奇针对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去北京日报社同编辑部同志座谈,讲了党员应该正确处理个人同党的关系问题。他批评了“有些人把党当成汽车,他是开汽车的,想爬到党的身上驾驭党”的现象,提倡党员个人应该服从党的需要,说:“作党的工具好不好?作驯服的工具好不好?很好。”同时他又说:“每个人应该有所作为,力争上游,应有伟大的个人理想。”

“作驯服的工具”只是一个比喻,当然不那么确切,但刘少奇讲话总的意思,是要求共产党员应该服从党的分配,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大批判”运动中把刘少奇的话断章取义,然后又上纲上线说这是提倡奴隶主义,这是一种恶意的歪曲攻击。

(3)所谓“群众落后论”。刘少奇根本没有也不可能说“群众落后”这样的话。“大批判”中也引用了刘少奇的片言只语来批判,我们一对照原文,就可以看出这里根本没有“群众落后”的意思。

“大批判”中被批判为“群众落后论”的主要是下面两段话:

一是1941年6月刘少奇在《人的阶级性》一文中对农民阶级特性的分析:“由于农民长期附着在土地上进行散漫的、独立的、简单、自给的、彼此不大互相协作的生产,和他们简单的独立的生活样式,以及他们对于地租劳役的负担等,就养成农民的散漫性、保守性、狭隘性、落后性,对于财产的私有观念,对于封建主义的反抗性及政治上的平等要求等等。”

二是刘少奇1949年3月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发言中,讲到应该如何在新解放的城市开展工作的意见:“工人是必须依靠的。但工人是否可靠呢?马克思主义认为,工人阶级是最可靠的。这是一般说的。具体地说,则还有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工作,使工人阶级完全可靠。如我们疏忽,不做工作就去依靠,那是靠不住的。”(《刘少奇选集》上卷第421页)

这两处对农民和工人的分析,同马克思等革命导师的论述是一致的。

(4)所谓“入党做官论”。刘少奇曾经讲过入党和“做官”等的关系问题,原话是这样的:

1951年4月他在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说:“在有些人看来,现在加入共产党,不独不要担负什么艰险,而且可以获得个人的许多保障以及荣誉、地位等等。这时,落后分子、反动分子就会希望加入我们党,而且有不少的坏分子积极地要钻入我们党内来。客观的自然的限制没有了,如果我们又不在主观上加强限制,就是说,不更加提高党员的条件,不更加严格入党的手续,那就会有大批的落后分子、投机分子、反动分子混入到党内来。这对于我们党则是一种严重的危险。”(《刘少奇选集》下卷第68页)

1956年12月4日刘少奇在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长会议上讲到:“在发展新党员时,要对新党员讲清楚:不能为了‘要当长,先入党’,党员并没有什么特权,仅仅是担负更多的义务,要吃苦在前,必要时还要牺牲个人的利益。”

“四人帮”一伙竟然将这些话说成是刘少奇宣扬“入党做官论”,实在是荒谬绝伦。

(5)所谓“党内和平论”。在党内斗争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有过成功的经验,也有过惨痛的教训。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者在党内实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曾使党蒙受巨大损失。刘少奇在总结党内斗争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写了《论党》、《论党内斗争》、《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等著作,全面论述了正确开展党内斗争的问题,对党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刘少奇在阐述了对党内的错误思想必须进行严肃斗争的同时,也强调了党内团结的重要性,并对“机械过火的党内斗争”进行了批评。

他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中说:“党内的‘左’倾机会主义者对待党内斗争的态度,他们的错误是很明显的。按照这些似乎疯癫的人看来,任何党内和平,即使是在原则路线上完全一致的党内和平,也是要不得的。他们在党内并没有原则分歧的时候也硬要去‘搜索’斗争对象,把某些同志当作‘机会主义者’,作为党内斗争中射击的‘草人’。”(《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62—163页)

《论党内斗争》这部著作也对这种党内斗争中的错误偏向提出了批评:“上述这些,是中国党内斗争中的一种偏向,是在中国党内特别严重的(在外国党内虽然也有)一种偏向。这就是党内斗争进行得过火、进行得毫无限制,走到另一个极端——党内斗争中的‘左’倾机会主义、党的组织上的‘左’倾机会主义(否定党内民主,否定原则上一致的党内和平,否定工会及其他群众组织的相对的独立性,否定党员的个性及其自动性、创造性等)。”(《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88—189页)

在党的历史上,吃“左”倾路线的亏实在太大了。因此刘少奇的这些论述是极为可贵的真知灼见。

(6)所谓“公私溶化论”。这是刘少奇在一些谈话中用了“吃小亏占大便宜”这样的比喻,就被加上了“公私溶化论”的帽子。刘少奇的原话是这样说的:

1960年1月31日在同王光英一家谈话中说:“个人、集体,部分、整体,暂时、长远,是能统一起来的。总不能坚持个人的,总要有一个服从一个,那一个服从这一个。在某种时候,个人要吃点亏。办大家的事情,是占人点便宜好?还是吃点亏好?我看宁愿吃点亏。人家不干的,你干,这不是吃了亏吗?要宁愿吃这个亏,这叫吃小亏,占大便宜。一心一意工作,可能人家一时不了解,也许会说是沽名钓誉,一天看不清楚,一年看不清楚,但是十年二十年会看清楚。占小便宜,人家会看清楚的。”“吃点小亏,占大便宜,是向相反方向发展的规律。整天想到个人,最后是没有个人利益,个人利益还要丧失一部分。为人民做事,大家就会照顾。”

刘少奇这次谈话的意思,是要人们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在别的一些场合他也多次讲过这样的意思。例如1957年3月22日他在长沙市中学生代表座谈会上说:“我建议同学们不要怕自己吃亏,不只是这一回,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我劝你们都要有意识的吃点亏,不要占人家的便宜。”“我又劝你们当‘傻子’。所谓‘傻子’,就是舍得吃苦,跟人民的关系上宁愿自己吃一点亏。中国有句老话:‘吃苦在前,享福在后’,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从这些意思里面,根本得不出什么“公私溶化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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