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晚的时候,郑谐与时霖在停车场告别。
郑谐的车停得很靠里。当他将车子缓缓地开出来时,从反光镜里看见一抹鹅黄色的影子立在停车场的某处,正四下张望,似在找寻什么。
他继续注视着那一点,然后便发现又有两个黑影子似乎正在接近她。
他思考了一秒钟,叹口气,猛打了一下方向盘,把车掉了头。
郑谐回去看见的就是两个奇装异服的年轻人把一个柔弱小女子逼得节节后退的场景。
他觉得烦,观察了一下形势,打开车门悄悄地走近他们,喊了一声“小薇!”
那两个人一愣。黄衣女子反应甚是迅速,趁着那两人回头的当口,立即朝反方向跑去。
立时便有一人追了上去,另一人则冲着郑谐迎面就是一拳,被他轻巧地避开,反而晃了那人一个跟头。
他抽空朝那名女子那边望了一眼。停车场空间不太大,但那女子甚是冷静,绕来绕去也没走远,但是始终与另一名大汉隔了一车的距离。
郑谐从几辆车盖顶上轻巧地跳过去,拉住那女子:“走。”又转身朝两名大男人说:“别追,我已经报警了。”
那两个男人骂了一句娘,反身扑了上来。郑谐松手轻轻推开那女子,朝其中一人扑过来的方向退一步,顺势拉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反手劈在他的脖子上,抬腿就把他踢了出去,恰与另一人撞到一起。这人想来疼得不轻,半天没爬起来,另一人又冲上来,被郑谐又一招制住胳膊,拐手用肘部捣在他的肚子上,疼得那人半天直不起腰来。他拧着这人的胳膊观察着另一人,一边暗示身边的女子走得再远些,一边慢吞吞地说:“郑启雄若知道他手下的兄弟只会欺负弱女子,应该会觉得很没面子吧?”
“你……您……您认识我们大哥?”他手下那疼得直流汗的毛头小子慌张之下连称谓都改了。
“也不算太熟。只不过我们一起玩弹珠摔泥巴时,你们应该还没学会走路。”郑谐轻描淡写。
那两人就这么气势汹汹地来,气息奄奄地去,临走时赔着笑:“这位大哥,我们跟这位小姐开玩笑,只想吓唬吓唬她而已,真的没有恶意。”
他们没在停车场停留太久,免得滋生出更多的事,于是郑谐请那女子上了他的车。
“真要谢谢你。”
“不客气。”
“你学过武术吧?很厉害啊。”
“还好。”
“你怎么敢跟他们近身搏斗?不怕他们带枪?”
“他们不像身上有枪的样子。”
“你怎么知道那群人的来历?”
“瞎猜的。”
“你真认识他们大哥?”
“不熟,只是小学同班过几年。”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你认识我?”
“啊?我随口说的,有一首歌名叫这个。”
女子安静下来,突然轻叫了一声:“你受伤了?”她有点忙乱地从包里找出纸巾替他按住伤口,又扯下颈上的丝巾替他绑紧。
伤口不大,只是小臂上蹭破了一块皮,如今开始流血。
说起来丢脸,大概是刚才他用手肘去击某个人时,那人的衣服上吊着金属挂件,就这么被暗器划伤。
郑谐叹为观止。这女子刚才在娱乐城跟小混混叫板时像法官一样正义凛然,在停车场被人围堵也镇定得像要去赴宴一般,现在居然如做错事的小孩子一样微微颤抖。
女人的确是一种很难猜测的动物,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为她们费脑筋。
郑谐看着她抖自己也晕,忍不住问:“你刚才明明知道得罪了人,为什么还敢一个人在停车场晃?”
“我总是记不住自己的车停在哪儿,找了很久也没找到。我以为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没想到那男人这么没气量没风度。”
郑谐想起一个从和和那儿学来的可能已经过了时的时尚词儿:这女子是从火星来的。
他把试图劝诫的话咽回去,她又不是筱和和,犯不着他来管。他问了一句最实用的:“你车牌号是多少?厂牌?颜色?”
他们开着车转了几分钟,终于找到了这位女英雄的那辆与她身上衣服一样颜色的车,整个停车场也就这一辆鹅黄色的车而已。
从那车型看得出此女出身富贵,不识人间险恶也算情有可原。
女子坚持要陪郑谐一起去医院包扎伤口,被郑谐推辞后,带一点愧色地掏了名片给他:“你的伤口若有什么事,一定记得联系我。”
“小伤,不会有事。”
“破伤风,败血症,一切都有可能。你千万不要疏忽大意。”那女子用再认真不过的表情说。
郑谐再次确认这女子的确不是地球人。他等到那女子将车子慢腾腾开出来,自己也发动了车子。
他们并行了一段路,女子朝他招招手,放下车窗,他也将车窗滑下。
“我叫杨蔚琪。”
“我知道,你名片上有写。”
“你叫什么名字?我改日一定要谢谢你。”
“举手之劳,不必挂在心上,再见。”
郑谐朝她挥挥手,将油门一脚踩到底,车子腾地冲了出去。
他开着车窗吹着风,听着疲疲塌塌的迷幻电子音乐一路开回家。他承认这种音乐很难听,但是挺符合他目前的状态,颓废而没有生机。这是上次回家时,他的父亲送给他的评价。他的学者姑父则解释为:心理低潮期。
其实他这一两年都这德行,不但没有好转的迹象,反而越发地严重了。
按说遇上这么刺激的事,又是打架,又是美女,他应该有点激动和振奋的感觉才是,但他还是无聊依旧,只有右手臂上丝丝的抽痛提醒他,今天晚上似乎比以前多了那么一丁点儿的余兴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