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谐翻开钱包,抽了一沓百元钞票塞进她手里:“路上小心,回家后给我电话。”
筱和和摸摸鼻子准备乖乖离开,而他对面的女士纵然努力地克制着,那张脸也是青一阵白一阵,看向筱和和的目光很是凌厉又不屑。郑谐正琢磨着要不要出于礼貌解释一句时,和和那个今天不知被什么附了身的丫头却突然朝他妩媚一笑:“我给你换了新的床单和被套。你什么时候回家看看?”
他还没来得及为筱和和那令人抽搐的表情吐血,他的相亲女伴已经“腾”地站了起来,无比悲愤地瞪了这对狗男女一眼,拿了包就要走人。郑谐无奈也站起来:“她是……”我妹妹这几个字还没说出口,这位气质了一晚上的淑女已经快步走开,经过和和身边时,分明故意撞了她一下,又用高跟鞋踩过她的脚。
想去拦住那位女士的郑谐,正好接得住因重心不稳直扑进他怀里的筱和和。
那女子向前走了几步又回头,或许仍是指望郑谐会追她,但她见到的恰是筱和和紧紧地抱着郑谐的腰,回头朝她挤眉弄眼摆一个V字手势的得意表情,更是气得全身发抖,狠狠跺了一下脚,扭身快步走掉了。
郑谐要扯开筱和和,她死死地抱着他的腰,把头枕到他肩上,在他耳边悄悄说:“你如果追上去,她一定会以为你看上她了,从此可就死缠着你不放啦。”又“咝咝”地抽着气,“你难道真的对她有兴趣?这女人蛇蝎心肠,我的脚都快被她踩残了。”
郑谐说:“活该。”
直到郑谐结完账,筱和和还保持着树熊的姿势,拉拉扯扯地半抱着郑谐的腰,被他拖着走了出去,引了不少人的侧目。
她几分钟后便自知理亏,觉得自己闹得过火了,怕郑谐真的不理她,所以就死缠着他。他一向吃软不吃硬,通常只要她态度柔软地巴着他,他就不跟她一般见识了。所以她抱紧了他的腰坚决不放手。
“你今天喝酒了?”
“嗯……没有。”在郑谐低头靠近她时,她立即否认。郑谐讨厌说谎,所以刚才其实她一句谎话都没讲,他即使恼她也抓不住原则性错误。
没料到今天不是郑谐自己开的车。刚出了饭店门口,小王已经把车开了过来,见到他们那副样子一脸的吃惊,一边开车门一边问:“筱小姐怎么了?”
“她脑子疼。”郑谐面无表情地把和和塞进车里。
郑谐一路没说话。筱和和借着脑子发热放肆一场的那股使坏劲儿一过,就开始心虚了。
“呃,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谁知道这女人这么不经刺激啊。”她扯一扯郑谐的袖子小声说。
郑谐不说话。
“你明明可以跟她解释清楚。你是故意的。”
郑谐干脆闭眼休息。
哎,这么容易生气。和和也不说话了。
她拉开背包拉开链试着掏MP4听音乐,伸手摸了半天又没找到。当着郑谐的面她不敢让司机小王开车灯以便她可以把包翻个底朝天,那样郑谐会更气的。于是她又放弃了听歌的念头,规规矩矩地双手交叠着坐好,又想起什么事,刚刚开口:“我……”
“小王,开音乐。” 郑谐说。
“呃?是。”郑谐向来喜静,所以只要他在车上,音响就是闲置的。小王仔细地挑选了最安静的碟,车内被一种接近教堂音乐氛围的音乐充满。
“你是不是对我特别的失望,就像我妈妈一样?”和和被忽视得太彻底,决定换一个方式道歉。
“为什么?”
“我不思进取、不学无术、消极处世、得过且过。”
“居然能记住这么多成语,怎么不见你以前语文考过高分?”
和和又无言以对了。
“筱和和,今天谁让你不痛快了?”
“啊?没。我自己无聊,提前过明年的愚人节玩玩。”
“你今天跟谁在那家店吃饭?”
“同学。”
“男的?”
“有什么分别?”和和又开始焦躁了。
郑谐又没说话。
和和觉得今晚多说多错,干脆闭上眼睛假寐。
郑谐打量了一下和和,发现她今晚反常地化了浓妆,穿着淑女款的连衣裙。
那裙子是和和要参加工作面试时,他陪着她去买的。结果这件五位数的衣服害和和失了一个她渴望已久的工作机会。
那家公司初始待遇不高,但和和很仰慕其中某位设计师,而她穿这样一身去,识货的面试官当即认定这姑娘是来玩的。
郑谐买东西时没有看价格的习惯,和和又神经大条,关于这个他倒真是忽略了。
后来和和就恨透了这件衣服,如果她穿这件衣服,通常都证明她不高兴,比如被郑谐逼着去见她参加她最最讨厌的聚会时。
今天不知她见的是谁,居然打扮得这么隆重。
和和的包扔在一边,那包包是她自己用很多块布一针针拼缝起来的,包上还挂着一只玉佩,上好的和田玉,就被她这么糟蹋。
她的包总是非常大,鼓鼓囊囊。他常常有幸欣赏到那包里的风景,里面有大大小小的小包好几个,分别装着钥匙、硬币、手机、CD机、MP4、伞、纸巾、太阳镜、化妆品,喝水的杯子,有时还有玩具和薄外套,好像随时都准备要出发去旅行一样。无论她要找什么东西,都需要把包翻个底朝天,所以当着他的面的时候,为了不被他训,她基本上什么都找不到。
郑谐又低头看她的脚,简单式样的帆布凉鞋,他敢肯定是地摊货,但被筱和和自己缝满了无数形状各异的彩色石头,看起来倒显得很特别了。
换做别的女人这样打扮,他只会暗自叹气外加敬而远之。不过这些都加诸到筱和和身上时,倒也协调。
比起那些他认识的同样学美术的行为艺术家,和和无论个性还是生活习惯已经算非常正常了,他为此感到很欣慰,并且觉得自己占了很大的功劳。虽然他也曾疑心,他的过多管制从某种程度上扼杀了和和的创造力。不过,艺术的顶端是癫狂,他宁可和和平庸。
筱和和是奇怪女子。大多时候笨手笨脚,什么也做不好,学了很多年做饭,只会下面条和炒鸡蛋;不会收拾房子,她的小窝被她搞得杂乱无章。但她又非常灵巧,很小的年纪就已经会自己给芭比娃娃做衣服,给她一叠纸和一堆布,她可以用很短时间变出一个动物园。
郑谐收回视线,决定不再继续追问她今天失常的原因。她嘴巴甚严,不想说的,拷问也问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