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
——《似是故人来》
早晨和和被床头的闹钟吵醒,习惯性地要扔开怀里的抱枕,伸手去按掉闹铃,却发现自己的抱枕又硬又宽,还带着温度。
她醒来时通常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彻底恢复神志,但此刻瞬间就吓醒了,想起昨晚郑谐如何霸占了她的床,她又如何地抢回一丁点失地的种种,背上一阵发寒。
但是她怎么能把郑谐当做大抱枕,搂着他的腰睡了好几个小时呢?他的背上甚至有她的口水。太糗了。
还好郑谐因为生病而敏感度差,他居然还没醒。
和和心惊肉跳地轻轻爬下床,把自己睡过的三分之一个床面悄悄地整平,蹑手蹑脚地打开门,迅速地溜出去。
十五分钟后,和和把刚从小区早餐店里买来的豆浆烧饼鸡蛋咸菜一一地在桌上摆好。
双人份。反正她自己本来也要吃早饭,顺便,顺便而已。
想了想,又很没出息地去对面找了郑谐的衣服和清洗用品。他很认品牌,只用固定的那几种,昨儿许是累了又不舒服,就顾不得细节,随便拆了一只她的买一赠一新牙刷就凑合着用了。
郑少爷很显然一点也没觉得换了个地方睡了一晚有多不适应,安闲自在如在自己家中一般。刚起床时还睡眼蒙眬,几分钟后就一身清爽地端坐餐桌边斯文地就餐。
由此可见,这人从别人屋里醒来一定是常有的事。筱和和在心里抹黑他,脸上的表情却是温柔乖巧:“觉得好点了吗?今天是不是还要去医院打点滴?”
“已经没事了,不去。”郑谐头也不抬。
“喂,这么大的人了还怕打针呀?”韦秘书昨天似乎说,医生让他留院观察两天。
“筱和和,你越来越没大没小,不加称呼就算了,你跟谁‘喂’呢?”
真是摆谱!这人小时候四书五经念多了,总喜欢在细枝末节的小事上管教她。但筱和和自知理亏,只好选择不说话。
郑谐低头继续吃饭。从小就有好家教就是和别人不一样,他吃饭喝汤从来都没有一点声响,这一点让和和佩服得要命。
她就从来做不到。她吃饭时会咬到自己的舌头,喝汤时常常莫名其妙被呛到,面前会掉一堆饭渣渣,夹菜时菜会飞出去。
当然这些都是在他面前发生的。在外面她也会装,至少她知道尽量不要去动那些对她而言很危险的菜。
郑谐管教了她二十几年也没把她培养成真正的淑女,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却从来没有失去过信心,不肯放任她自生自灭。
因为先把郑谐伺候周到了才走,和和上班时迟到了一会儿。
筱和和虽然是个胸无大志的人,但是她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热爱集体,乐于助人,业务能力也不错,长得又清秀可爱,所以她人缘很好,很少有人为难她。
桌上放了一包糖,包装上是大大的喜字,显然又有同事登记结婚了。
和和在打一份出差报告,郑晓宝穿着凉鞋溜溜达达地晃过来。
设计人员就有这点好处,没有人管他们穿什么戴什么,像和和就可以上班永远不化妆
这位郑先生往她桌子上一坐,将属于她的那份喜糖径自拆开,挑一颗剥掉糖纸丢进嘴里:“哟,和和小美女回来了。中午请你吃饭?”
“无事献殷勤。你又有什么事求我?”
郑晓宝弹一个响指:“整个公司属你最了解我。上午有空没?帮我把这张图按这个要求处理好发给这家公司,我要出去一趟。”随后他满意地又抓了两颗糖扬长而去。
和和想,这家伙如此平庸又无聊,怎么昨夜居然会动了那种可怕念头要让他去接自己,并且想跟他共餐呢?虽然他长得还行,但是跟郑谐一比,简直就是云泥之别。还有行为举止,如果郑谐像贵族,那么这家伙就像流浪汉。
她也不是有心要把所有男人都跟郑谐作比较,因为多半都会被比下去的。可是她长这么大,郑谐是她最熟悉的男性,自然不由自主地就拿他当参照物。
哎,这事跟郑谐没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她怎么能产生要与郑晓宝交往一下的念头呢?虽然只有一瞬间,而且因为一场乌龙告吹了。一定是自己寂寞太久了,或许应该试着再找一个男朋友,看看这一回能不能处得更长久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