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车才得知,郑谐下午开会时突然失声,原来是高烧所致,被紧急送往医院打吊针。
又累又倦的筱和和只考虑了半秒钟,就决定去表达一下人道主义关怀。
毕竟她与郑谐有二十五年的亲密交情了。在她的印象里,医院那种地方,除了检查身体,基本上他每隔三四年才进得去一回。郑谐比她更讨厌医院。
医院不比迷宫好多少,七绕八拐终于到了目的地。真是腐败,发个烧而已,竟住在传说中的高级套间。
郑谐倚坐在床头,衬衣有点皱皱巴巴,手上挂着点滴,脸色有一点苍白,但眼神清明依旧。见她进来,表情没有半分波动,用另一只手指一指病房墙边的软座长椅,示意她坐下。
郑谐的首席秘书韦之弦坐在他床边的方凳上,将笔记本电脑摆在床头柜上,尽心尽职地按上司口述做记录。
郑谐的嗓子果然很沙哑,配上他此刻苍白的肤色,泛红的唇,不若平时整齐的头发与着装,有一种歌特式颓废的美感。
无聊的筱和和职业病发作,对郑谐目前的样子作出这样的定论。
如果不是怕郑谐会瞪她,她其实很想将他现在这副样子立即描下来当绘画素材。
郑谐说话很专注,韦之弦记得很用心,时不时轻声插一句,替郑谐讲完整句话,真是体恤上司的好秘书。但经济术语之于筱和和宛如念经一般,她双脚并拢,双手搭膝装作淑女模样安静地坐了一会儿,发现根本没有人注意她之后,就又倒在长椅上睡着了。
她实在是累,出去培训,一天上八小时的课,比上班辛苦多了。而她又水土不服,没吃过一顿饱饭,没睡过一个好觉,刚刚还在飞机上窝了三小时。
直到有人往她身上盖衣服,筱和和才悠悠醒来。她揉揉眼睛,看清是气质优雅大方的韦秘书。
韦之弦温柔地微微一笑:“筱小姐,我正准备走。送您一程好吗?”
她还没搭话,床上的郑少爷已经开了尊口:“不用。等我打完这一袋水,和和跟我走。”
“医生让您今晚留院观察……好的,您注意休息。郑总,这是您的手机。”韦秘书说罢从口袋中掏出郑谐那支很耀眼的白金限量款手机。
怪不得天上下红雨,接到那种短信竟然还派人去接她,原来她的短信是被韦秘书接到了。
不过这下子更糗大了,真失面子。糟糕,韦秘书有没有把短信删掉呢?
两人离开时,穿过这间独立病房的外间,只见地上、桌上摆了几个花篮,姹紫嫣红,香气缭绕。
只是发个烧而已,又不是做手术,这花送得太谄媚了。
和和弯腰提起一个装饰得十分别致的篮子:“这个漂亮,送我。”
郑谐揪住她的领子把她提起来:“放在医院的花,不吉利,也不干净。”
“今天七夕节,我都没收到花呢。”和和费劲地想挣脱他的魔爪。
“一会儿到外面买给你。”
“拿这个比较省钱。”和和坚持。
郑谐这个病人,明明刚才还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此时却身手敏捷地一扯一带,和和还没搞清他是怎么弄的,一眨眼工夫,她的花篮脱了手,人也被扯出病房外。
会几招功夫很了不起啊?不去跟外国人搏斗以扬国威,或者跟地痞恶霸打架以正社会风气,却总是大材小用地来对付她。
和和一边被郑谐扯住了手腕往前拖着走,一边不甘心地回头凝望她相中的那个漂亮花篮,她还没来得及弄明白那些花是怎么插的。
和和上了车又陷入半睡半醒的迷糊状态,隐约听郑谐说:“把空调开小一点。”
车子急转弯时,她一头撞到玻璃上,“哎哟”了一声,又醒了。
借着射进车内的灯光,她扭头看见郑谐苍白着脸,没精打采。他皮肤本来就白,此刻更是近乎透明,标标准准的小白脸,这种白衬得一双眼睛更黑更亮,深不见底。
路痴和和辨了几秒钟方才发现车子正直直驶向她所住的西区,其实刚才那医院离郑谐平时住的豪华公寓更近许多,只有十分钟路程。
“王哥,先送郑……谐哥哥吧,我不急。”
“我今天也去那边。”郑谐倚着靠背闭上眼,下达指令。
别误会,郑谐说的“那边”,是他那套与筱和和家同楼对面,但面积却大上两倍的公寓,这个腐败的男人坐享那么套好房子却用来放空,一年还住不满两个星期。
筱和和生出不详的预感,连困意都没了。
果不其然,郑谐很顺理成章地随筱和和进了家门,把鞋子一脱,像吩咐用人一般自然:“到我那边给我找套内衣和浴衣,再给我下碗面……烂一点,打一个鸡蛋。”然后头也不回地进了浴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