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求不是无理,而是无知。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分明是想把“私底下的东西”招摇一番嘛。我们诚心地劝他们不要这样,这对死者是大不尊重,对活人也没好处。可父亲、母亲,包括哥哥,没一人听劝的。他们似乎认定女儿不会跟人睡过觉,坚决要求我们请医生重新检查。我不知该说什么,我几乎敢百分之百肯定,他们的要求毫无意义,重新做检查,结果只会叫他们更加难堪,更加臭名远走。事实上,一般人都知道,处女膜破不破对一个专职妇科医生来说,就像黑白分明一样分明,医生要弄错的可能性几乎是没有的。话说回来,不是说处女膜破的人就一定跟人睡过觉,当然一般是这样的,但也不排除个别特殊情况。在越南时,我遇到过一个情况,有个小姑娘搭我们的车,后来车被敌人炸弹击中,小姑娘从车斗里飞出去,甩在地上,她看自己身上血流不止,以为是中了弹片,吓得哇哇直叫。我们抱着她去找医生抢救,医生检查了说,她没事,只是那玩意儿破了。这也使我想到,部队对他们孩子的这种认定不是完全科学的。换句话说,他们女儿有没有跟人睡过觉,我不好那么绝对地说,但医生绝对是不会弄错的,因为这“像黑白分明一样分明”。所以,重新做检查对活人也好,死人也罢,绝无好处,其结果只会是把现在不公开的东西公布开了。我想,只要我把这道理对他们如实讲了,他们也许就会放弃打算,但我又怎么能这样说?这样一说,到时他们拿我的说法来跟我理论,我岂不自找麻烦?所以,我没这么说,只是找了一些其他道理来说。但那些道理他们听不进去,他们坚决要求重新检查,其理由和条件完全是无法拒绝的。
父亲说,只要重新检查,确定他女儿有那个问题,什么时候出结果,什么时候他就扛起女儿走人,不会在这里多说一句话,多待一分钟,多提半个要求。
母亲说,她女儿用性命来换这个要求,我们要不答应,她只有死在这里。
哥哥说,如果这样,他就扛着两具尸体上北京去,找毛主席去!
父亲又说,如果这样,他也要死在这里,因为背着黑锅地活还不如不活。
哥哥又说,如果这样,他就扛着三具尸体上北京去……
话说到这份儿上,劝说什么都没用了。我很生气,也很悲哀。我觉得女儿当兵不成,又死了,对他们来说已是双倍的不幸,我从内心里同情他们,希望能帮他们减轻一点痛苦。我甚至已经暗自决定,要给他们双倍的丧事费,并亲自参加葬礼,尽可能地让周边邻居不要歧视他们。但是,他们似乎更想用另一种方式来挽回尊严,你想阻止都阻止不了。没办法,我跟部长商量,决定答应他们的要求,并决定“速战速决”,上午即与县医院联系,中午刚过,这边便派出车辆去接人。人是两位妇科医生,一老一壮。两位在活动室里待了不足五分钟,出来交给我们一页签过名的鉴定:死者的处女膜完好无损。
像战场上遭遇了伏击!
我马上到邮局,挂长话,给部队作汇报。电话是打给我的直接领导参谋长的,参谋长问清情况,训我说,医生是他们人武部喊来的,我们怎么能信呢?一句话点醒了我。是啊,在这件事上我是不能完全相信人武部的,因为这中间有个责任认定的利害关系,照现在“完好无损”的话说,他们就没责任了,否则责任全在他们头上。参谋长要求我明天去杭州,请省军区协助派出军医来重新检查。挂电话前,他又改变主意,说联系军医的事由他来负责,我只要在原地等着即可。
第二天上午,省军区派出的军医如期地来,也是两位,也是专职的妇科医生。她们像昨天两位一样肃穆地走进活动室,又像昨天一样很快地出来,给出了几乎和昨天连措辞都差不多的报告:处女膜完好!
远方的参谋长闻讯,立刻出发,第二天上午便出现在我面前。参谋长还带来了我们自己的军医,就是曾经诊断死者“有问题”的那位军医:一个人高马大的胶东人。她是军区某部长的夫人,为人有点傲慢,但这次见面,我明显觉得她脸上有种诚惶诚恐的神色。而等她从活动室出来时,这种惶恐的神色完全变成了惊恐。事实上,她在里面的时间还没有一分钟就出来了,我们以为她是忘记拿什么器具了,出来后还会再进去的,结果她紧急地把参谋长和我拉进另一只办公室里,惊慌失措地说,错了!我们问什么错了,她说人错了。
原来,她才掀开床单,只是看了一眼外部,就觉得不对头。她说,人的每个手指头都是不一样的,那地方也是各人有别的,她看死者那地方的感觉和她记忆中的那个人完全不是一回事,所以警觉地去看死者的脸,一看傻掉了,明显不是同一人。她说,虽然那天检查的人很多(22人),但查出问题的只有1人(几年来都只有1人),所以她不会不认识的,就是死了照样认识。当然,这是可以理解的,她连那人下面的样子都记住了,更不要说长相。那么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军医认为是对方把人换掉了,目的是想敲诈我们。这我可以肯定是不可能的,虽然死者和生前判若两人,但系同一人的证据还是昭然若揭,比如她耳朵上的小耳朵,脖颈上的大红痣,入伍后才剪的齐耳短发,等等。再说,谁愿意以死来冒充一个人?我断定错误肯定出在我们这边,是我们把人弄错了,张冠李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