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的老实人和天真汉(1)

  

春秋的老实人和天真汉

李敬泽

写了本小书《小春秋》,人家就说:这是讲经典、讲历史。我一听汗都下来了,小子安敢!把汗擦了,我又觉得,为何不敢?有句俗话: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如果满了,还晃荡什么?国学大师是不会跑到电视上去讲的,讲也不好看,收视率肯定低,偏是村夫子野秀才才要晃荡,豆棚瓜架夜行船,网络电视畅销书,大家听个热闹而已。

村夫子讲经典、讲历史,大家爱听,那是因为“对景儿”,古为今用,用古人的智慧教我们成功,教我们做一个聪明人。我们的老祖宗有那么多的生存技巧,那么多的权谋,那么多克敌制胜的法宝,我们要学,而且要用。一部历史,在村夫子野秀才们看来,就是强者生存弱者活该的自然史,这是历史观,也是人生观,用这样的眼睛看历史,那就是一个兵以诈立的大战场。对历史的看法其实都是从我们对自身生活的看法出发的,大家唯恐自己是那个弱的傻的,都希望自己聪明一点,再聪明一点,孜孜不倦地学习,向古人学,向历史学。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我倒是觉得我们其实不必那么焦虑,在聪明的道路上,我们已经一骑绝尘,把古人远远地甩在了后边。今天这一屋子人,每一个都是聪明人,古人见到我们这么多聪明人也会吓得跑回古代去,所以,我担心的倒是另一件事,就是聪明过头了怎么办?太聪明了聪明反被聪明所误怎么办?我们现在讲经典,讲历史,好像不大讲这件事。我亦村夫子,不过是个傻的村夫子,《小春秋》讲来讲去,讲的是向古人学天真、学老实。所以,听者寡应者寡,那也是活该。

什么叫聪明呢?庄子曾经讲过,说早先世上是一团混沌,就像一个面团一样在那儿放着,当然是不聪明。后来也不知是谁,在这儿凿了两个孔,有眼睛了,明了,再凿两个,有耳朵了,聪了。还不够,还要再继续凿,那么人就变得七窍玲珑,聪明无比了。

但问题是,如果我们觉得还不够,还要再凿,我们还要天天听百家讲坛,天天学权谋学诡道,我们浑身上下就全是窟窿了,固然很通风很凉快,但如果是一间屋子它就要塌,如果是个鸡蛋它就得散了黄儿,人呢?凿过了会怎么样?人的聪明还是要有自然的和社会的限度。人有两只眼,只能看到这样的世界,如果我们有苍蝇一样的复眼,那么我们都得了美尼尔综合征。如果有狗一样的鼻子,我们也受不了,这就是自然限度;社会限度呢?一群太聪明的人在一起生活,那是不是很痛苦很麻烦?

和聪明相对,有一个词叫“天真”,我们说“天真未凿”,就是没凿那么多的孔。后来我们长大了,天天凿孔,不天真了。什么叫老实呢?就是一团面疙瘩,实心的,那叫老实。现在我要说哪位朋友很天真,很老实,他心里一定很拧巴,寤寐思服,辗转反侧,我怎么就老实了?凭什么我就天真了?他会觉得很失败很有危机感,闻鸡起舞,去打眼儿凿窟窿,练聪明功。“天真”和“老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被充分肯定的价值,老实人和天真汉成了“珍稀动物”。

老实人和天真汉到哪儿去找呢?在生活中,挂出招贤榜也未必有人揭,我们常说“人心不古”,说的也是现在的人太聪明,那么要找人心“古”的,也只好到古代去找。唐宋元明清,一路看下来,越往后聪明人越多,老实人也上不了史书了。再往前找,老实人、天真汉渐多,找到春秋,那就是遍地老实人了。虽然当时的孔夫子还是不满意,还是觉得世人聪明过头,他老人家一口气找到尧舜禹上去,但现在看,春秋已经是很老实了,当然也很天真很暴力。

谈起中国历史,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唐宋元明清,我们都有很清晰的概念,有很清晰的想象图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等等。但是对于春秋,这些概念和图景都不大用得上。我读《春秋左传》,先后买了两套。第一套买了,其中一本丢在飞机上了,只好再买一套,接着读。读了两遍,我还是觉得眼前一片云雾,很乱,人也多,国也多,那些人名也很怪。从西周到春秋,中国史的实际状况和教科书里讲的其实很不一样。一帮子人,其实也没多少人,几万人吧,从陕西打过来,占领河南,然后哥们儿兄弟拿着张地图开始分,你分到苏州去,后来就是吴王,你分到临淄去,就是齐公……但是那个地儿其实还不是你的,怎么办呢?给你三千人带着就去了,反正那个时候华夏大地地广人稀,找片野地,圈起来建起一座城,这就叫做“国”。“国”什么意思?就是城的意思。城里面的人是外来户,叫国人,手里掌握着武器,既是先进文化的代表,也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城外面有人没人呢?有人,都是当地的土著,叫野人,我估计大多是渔猎、游牧部落。在这片大地上,华夏文明撒出很多点去,然后由点到面,逐步扩展融合,这个局面和我们后来的历史格局不一样,所以后人觉得乱,不容易想象。在那样一个草莽初创的世界里,行动着的都是一些老实的人和天真的人。什么叫老实的人和天真的人呢?就是没凿出那么多贼心眼,坦坦荡荡,强悍高大。春秋的时候,即使是坏人、不大靠谱的人,和后来的坏人也是不一样的,坏也坏得老实天真。

如《小春秋》里写到过,当时的郑国,有个大臣叫子公,此人有一个特异功能,便是后来常说的“食指大动”,他的手指比鼻子还灵,隔壁有好吃的,食指立时狂跳。那天他举着个自动狂舞的食指一路找过去,果不其然,他的国王郑灵公正炖着一锅王八汤。正常情况下,郑灵公给他尝一口罢了,偏偏郑灵公是个吃独食的,就让他那么站着。子公先生眼巴巴站了一会儿,又等了一会儿,实在受不了了,扑上去把食指伸到锅里,也不怕烫,蘸了一点汤,就往嘴里放!

子公知道惹了祸,叼着食指扭头就跑。郑灵公大怒,传令,抓回来,砍了!大概是国王的侍卫行动迟缓,那子公跑着跑着一想,与其被他砍了,倒不如先把他砍了。又赶紧扭头回来,一刀杀了郑灵公,坐在那儿把这一锅汤全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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