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从那个时候起,夏寻不准琦漫再花心思于写作上,但那对琦漫来说确是一种煎熬。
夏寻的到来对琦漫而言是放开了灵感的喷泉,那灵感纷至沓来,不把它变成文字就那么白白浪费掉,琦漫还真有些不舍。但琦漫答应过夏寻,要乖乖听他的话,这点上她做得比听父母的话还好。
那段日子,夏寻病了一次,体温也是时热时冷的,琦漫为了让夏寻的病快些好起来,便自己冒着四十来度的烈日为夏寻买药去了。福州的烈日晒得你头晕,但为了夏寻,琦漫也全然不顾了。
那时琦漫的母亲拿着调羹为夏寻刮痧,琦漫看着也便开心,夏寻在母亲的调养下病好得很快,他们之间的紧张气氛也就稍稍的缓了些。
可怜天下父母心,琦漫和夏寻在书房里学习的时候,琦漫的母亲就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她不准琦漫把门关上,也不管空调在泄露冷气,她时不时地用余光去感觉书房里的琦漫和夏寻,看到女儿琦漫的学习长进多了,也便觉得欣慰,却仍旧担心他俩的关系。
那种平淡的甜蜜就在紧张的氛围中度过,你要说它不好,那可不一定,倘若你想感觉一下,兴许还没那机会。
暑假即将告终的时候,夏寻找到住房了,说是电视台替他找了间单身公寓,每个月赁金一千三,全由单位报销。
这是一个好消息,但同时意味着夏寻就要离开琦漫了。
这四十多个昼夜对琦漫和夏寻而言,是有生以来过得最特别的夏天。
夏寻在琦漫家的最后一天,翻阅着琦漫的分页文件夹,里边装满了琦漫日积月累的文章。他反复地读着一篇题为《巷陌》的散文,仿佛在赏玩着一件顶有趣的古董。他对琦漫说:“这篇写得真不错,你试试投去比赛吧!”随后从一本杂志上裁下报名表。
琦漫一看那比赛便愣傻了眼,那是一个知名度很高的文学比赛,参赛就像抽彩,众里挑一的,分不出个“最”来,而初赛复赛形式也让人觉出几分咄咄逼人的严峻。华人里有个夸张的说法:比赛的主办单位每年靠卖废纸也能赚到一笔不菲的收入。
琦漫已足足有十个年头没参加作文比赛了,现在一参加就是这么大的,不禁手心冒汗。夏寻看出了她的犹豫,说:“你有那个能力,应该自信才是,不然就可惜了。虽然这种比赛每年都有,但如果一次又一次地错过,就太遗憾了!珍惜这次机会吧,你就当摸彩好了!”
“真的吗?”
“就算为了我。”这话一出,琦漫没有再说什么,不就是为了他而参加比赛么,只要能为他,只要他高兴,让她做什么她都愿意。
然后,夏寻替琦漫寄去了初赛稿。
——但这,却是夏寻为琦漫做的最后一件事。
陆
夏寻搬走了,这是他第二次搬离琦漫。
但夏寻的新家离琦漫的家只需要步行十五分钟。
多数时候,琦漫去找夏寻,夏寻都不在家。渐渐的,琦漫的数学又有些脱节。
可说琦漫是个彻底的理盲,那些环环相扣的数学在她学来就是学了后面忘了前面,日子久了,学的进度不免慢了下来,也是顾此失彼的。琦漫索性放下数学,侧重于学习史地政。
一天,琦漫在夏寻家,好久没见的李翔竟也找上门来。
琦漫和李翔不期而遇,都做出一副惊世骇俗的表情,彼此诧异得快说不出话来,琦漫说:“你,你……”她“你”了半天,李翔才说:“我,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