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他“断背”时一定要备上杜蕾斯(3)

不过,估计这会儿去恶补医学知识也来不及了,我只能靠观察与常识来下判断。我觉得同性恋应该是一种先天性的身心特征。先天的东西虽然可以通过后天的行为规范部分矫正,但从人性的角度看,强行改变一个人的性取向,是违反人道的事情,合理的做法应该是顺其自然。不过社会的进步并非能一步到位,它存在认识的局限性。在很长一段历史中,同性恋是不被许可的禁忌,哪怕在现在,多数同性恋也不能光明正大地宣布自己的真实性取向,所以偷偷摸摸成了常态,而这本来应该是他们的天赋权利。

违背自我意愿,牺牲个人权利,去屈就某些堂而皇之的价值观,那不是自由社会的选择。我觉得你和你丈夫都是传统性价值观的牺牲品,但是这封信不是为了挑选谁是最倒霉的受害者,把一个人权的实现基础建立在对另一个人权的侵害上,这不是合理的人权模式。你不能再忍辱负重,一任情况恶化。

天赋权利被架空,会造成其他社会问题。不但会伤害自己,同时也侵害了他人的利益。隐瞒是多么不好的事情,它的危害甚至超越了真相本身。每天戴着面具过日子,那过的叫什么日子啊!大家要早知道对方是什么人,现在你们就没必要痛苦了。别考虑太多他人的观感,没有感情的里子,面子毛将焉附。你们需要开诚布公地交流,坦诚面对一切才是正道。

我认为你们还是尽快各走各路比较好,分手虽然会阵痛,但并不意味着人生的崩盘。及时改弦更张无非是让人性回归人性,再说,离婚并不妨碍你们仍然可以保持良好的友谊,正如你说的,他是一个温和善良的谦谦君子。假设他执意欺骗你,就配不上“谦谦君子”这四个字。

祝快乐!

胡思客

2008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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