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过得比她好一万倍都是应该的(3)

没有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就不能出世,这世上有大量活得还算幸福的单亲孩童,关键在于父母给的爱要足量。我觉得,是否要单独把孩子教育好、抚养成人,这个问题更应由当事者去想。这不是一种自私的选择,而是你的权利。当然,你也可放弃这种权利,只要不是被迫,都可把对幸福感的伤害降到最低。说句题外话,那个小三的单位对此事反应过度了,有公权侵犯私权之嫌,好像教育部开除范跑跑一样,值得商榷。你若觉得你气量不错,也可以在事过境迁之后实施一下人道主义,比方说过年过节给那小孩红包之类,权当赈灾吧。你有很多方式可以不把事做绝,但是宽宏大量不能代替你对幸福的追求,我觉得你仍然应该再去寻找一个更有担当的男人,这世上的好男人并没有死绝。

祝好!

胡思客

2008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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