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我就是长胡子的“知心姐姐”
我竟然成了一枚非著名“知心姐姐”,有相熟的朋友闻之,“当时他就震惊了”。对不起啊这位朋友,其实我也没想到有朝一日我会去抢居委会大妈的生意。
难道我就很懂感情吗?答案当然非也,我并不比本书的各位读者懂得更多(可能勉强比不肯买这本书来研究的朋友略懂一些)。只是我的旁观者身份,可能会给写信来的朋友带来一些信任感。我相信精神按摩自有它的特殊价值,多数人来信只是为了倾诉,而不是真的为了获得一份可行性报告。情感信箱就是一个树洞,群众们上来一通猛发泄,完事了心里就爽多了。哪怕问题仍然存在,但因为有了个可供倾倒的垃圾桶,坏心情总不至于烂个底穿。这么说来,在下也算是为和谐社会作出了一丁点儿不俗的贡献,我就是这么看待我的工作的,总得挣点儿什么荣誉感吧。
所以这也就回答了朋友的一个疑问:你整天和读者婆婆妈妈的,不怕自己变态吗?这位施主,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要真这么容易变态,我的同行可有生意做了。至少到目前为止,信中反映的社会主流面还是健康、积极、和谐、向上的,因为那里面并不只有劈腿、冷战、争产和包二奶。那些面目各异的问题,哪怕情节再离奇,情绪再紊乱,我也仍然相信他们的苦恼是真诚的,情伤是切肤的。我对他们态度谦恭,并不是因为这位胡老师酷爱春风化雨,实在是我为什么要和不认识的人过不去呢?反正又痛不到我身上。我其实挺冷酷的吧?
正因为站着说话不腰疼,我在谦恭之余,总不免夹杂几句来信人早就明白但自己绝不肯主动承认的道理。其实这些朋友脑子里早就有答案,写信来不就是让我重申一下常识吗?我的态度并不构成回信的价值,哪怕我表现得再慈祥端庄,那其实也不值五毛钱,常识才贵如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