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戒释相概略问答(1)

绪言

问:以何因故编辑是卷耶?

答:昔尝发愿编辑《南山律在家备览》,以卷帙繁重,未可急就,故先撷取盗戒戒相少分,辑为《问答》一卷,别以流通。

问:何故先辑此盗戒耶?

答:道俗诸戒中,以盗戒戒相最为繁密。《僧祗律》释盗戒文,有五卷。《十诵律》四卷。《善见律》三卷。南山、灵芝诸撰述中,述盗戒者亦有三卷。盗戒戒相既如是繁密,若欲护持,大非易事!《南山律》中,颇多警诰之文。今略引之。

《行事钞》云:“性重之中,盗是难护。故诸部明述,余戒约略总述而已,及论此戒,各并三卷、五卷述之。必善加披括,方能免患。”又云:“盗戒相隐,极难分了,有心怀道者,细读附事,深思乃知。”《戒本疏》云:“此戒人多潜犯,不谓重罪,但是粗心。故《善见》云:此第二戒事相难解,不得不曲碎解释。其义理分别,汝当善思。论文如此,临事可不勉那!”圣教明文,谆切若是。故先辑此戒相,亟为流通。俾未受者应知慎重,必须预习通利乃可受持(受盗戒后,一刹那顷,若有犯者,即结重罪。不以其未及学习,而加曲谅。故须预学也)。已受者,急宜细读深思,勉力护持,未可潜犯。

问:古德亦有专辑“盗戒”别以流通耶?

答:有之。南山云:“有人别标此盗,用入私钞。抑亦劝诫之意。”惜此私钞久已佚失不传耳。

问:今辑是卷,依何典籍为宗耶?

答:专宗南山《行事钞》及灵芝《资持记》,并参用南山《戒本疏》及灵芝《行宗记》,南山《钞》与《疏》有互异者,今且专据《钞》文。

问:今辑是卷,何以仅及概略未能详尽耶?

答:今为初机,且举少分,粗示其概,以为着手研习之初阶。若详明戒相,广引文证,纸数当十余倍此,将来别辑《南山律在家备览》,广明其义,学者,幸进而披寻焉。

问:下文所云,掌理三宝物等,应唯属于道众,今辑是卷,既专被在家,云何复列是等诸缘耶?

答:近今在家居士,亦有暂管护寺院者,又有任寺中会计、庶务诸职者。故应列入,以资参考。

问:南山律义,虽云分通大乘,然教限正属小乘。若依小教,受五八戒者,固应奉此行持。若别受菩萨戒者,或可不拘是限耶?

答:唐代贤首《梵网戒疏》释初篇《盗戒》第六种类轻重门中,广陈犯相,与南山《行事钞》文大同。彼《疏》自设问答云:问:“凡此所引,多是小乘。云何得通菩萨性戒用?”答:“菩萨性戒共学,《摄论》明文。故得用也。”准是而言,若受菩萨戒中盗戒者,亦应奉此行持也。

释相

问:何谓盗戒耶?

答:盗戒本有教名,或名曰劫——强力直夺故;或名曰偷窃——畏主觉知故;或名曰不与取——谓主不舍故。今名曰盗——非理侵损于人故。

前之二名,名则公私不同,义则两不相摄,若不与取,虽是名通,然于义中,有非盗之滥,故废前三名,唯标曰盗。既能概括劫与偷窃,复无非盗之滥也。盗是所观之境,戒者能治之行,能所通举,故曰盗戒。

问:今释盗戒戒相,如何分门耶?

答:南山《行事钞》分为三大科:一、所犯境,二、成犯相,三、开不犯。今依此科,分为三门如下——

第一门:所犯境

问:何谓所犯境耶?

答:凡六尘六大、有主之物、他所吝护者,皆所谓犯境。《戒本疏》中《随文别释》,至为繁广。今不详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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