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学术与商业(6)

新开办的营利性大学更有可能出现欺诈和其他不法行为吗?我认为是的,原因有两个。首先,相对于已经设立的教育机构来说,新设机构的消费者(学生和其家人)没有那么深谙世故。其次,已设立大学拥有比新办学校更多至关重要的“信誉资本”。因此对它们来说,欺诈或其他误导性行为的成本要大得多,所以它们也会尽最大努力防止其发生。这与“贪婪”程度没有什么关系,而仅仅与实施不当行为的代价有关。对于非营利性大学和公立大学来说,实施不当行为的代价更大,因为它们要考虑到自己的顾客和声誉。然而,信誉资本对非营利性大学来说,就如其对凤凰城大学之类的已建营利性大学一样重要。但是,营利性大学数量的猛增意味着这类大学大多是新开办的,这也意味着,就如纽约官方所言,欺诈行为毫无疑问将会增加。

不过即使如此,这也不能成为关闭营利性大学的理由,因为营利性大学满足了非营利性大学所忽视的需求。就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和社会收益而言,营利性大学所作出的贡献不应该被轻视。

波斯纳

各类排名的可信度与价值

毫无疑问,选择目标大学、专业或者研究所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各个大学的名气、课程、设施、师资、便利设施、所在地和学费存在较大差别。对学生来说,这些差别最后都可能转化成就读某所学校为自身增加价值的差别。某所学校是否具备优等设施和令人满意的地理位置是很容易判断的,但是就读这所学校对于学生人力资本有何种提升却难以分辨,而这是教育的主要成果。结果是,经济学家认为教育(包括高等教育)是一种“信用”产品。信用产品从广义上讲,是指产品价值无法在购买之前通过检验或者其他可信的方式进行判别,消费者从而不得不无条件地相信生产者。

有人可能会认为,因为多数大学(为了简化起见,我通常用“大学”来表示任何形式的高等教育机构)是非营利性的,人们相信它们的市场营销是诚实无欺的,但是这个想法太天真了。高等教育机构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它们的市场营销与商业性卖家相比更加无所顾忌,因为它们的虚假宣传不易受到法律的制裁(要证明某人的大学经历“毫无用处”,比证明某人购买的照相机有问题困难得多),此外,大学的教师和管理者会轻易地屈从于道德优越性和智力优越性的假象。值得注意的是,靠名誉来使大学不再夸张地保证其“附加价值”是行不通的,因为即使终其一生,毕业生也难以分辨他们的技能有多少来自于大学所学。但是,人们仍然可以依赖市场调控。特别是主要依存于校友捐赠的大学比不依存于校友捐赠的大学更有可能不去作出夸张的保证,学生们毕业后才会认清那种保证的本质。

信用商品与不可靠的商家相配合(即法律因素和名誉因素无法阻止其进行欺骗性商业行为的商家)就催生了第三方评价的需要,如《消费者报告》所言。针对高等教育而言,高校指导顾问(还有职业学校,以及研究所的大学教授和指导顾问)向公众提供传统的评价,而1983年以来,《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每年出版的大学排名则起到了补充作用。

这些排名产生了一些有趣的经济学问题:排名对信息成本产生的总体影响,尤其是关于高等教育;大学自身对排名的操纵;排名对教育的影响;为什么《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虽然受到来自著名大学(如斯坦福大学)的激烈抨击,却仍然屹立不倒。(但是,也存在一些竞争性的排名系统,尤其是针对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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