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我大学一年级的生活中有过一些寂寞的时刻,但有两件事却奠定了基础,使我能够全面而愉快地投入到大学生活中。
第一件事-我母亲娘家有几个人住在波士顿地区。母亲最小的妹妹-埃尔西·奥尔德里奇·坎贝尔-全家人都住在布鲁克林,距离剑桥市只有几英里。她邀请我到她家吃饭,并鼓励我带上我在大学里的朋友。她总是热情地招待我们。许多年以后,我的一个室友、坎贝尔家的常客本吉·弗兰克林娶了埃尔西姨妈的女儿海伦娜。
我还多次前往普罗维登斯,到伯内沃伦特大街110号露西·奥尔德里奇姨妈的家里拜访她。她和母亲以及她们的兄弟姐妹们就是在那里出生长大的。露西姨妈心直口快,情绪多变,相处起来让人充满了活力和乐趣。
本吉和迪克
我在大学一年级的关键时刻是遇见了小乔治·S·弗兰克林(我们叫他本吉)和理查德·沃森·吉尔德。
本吉是纽约市一位着名律师的儿子,比我大两岁。他很聪明,是名优秀的学生。他做事非常认真,无论干什么都是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他是个优秀的网球运动员、出色的赛舟运动员。他曾经连续9年获得寒春海港游艇俱乐部(ColdSpringHarborYachtClub)在长岛举办的太平洋级赛舟夏季冠军。
迪克·吉尔德是个无忧无虑的人,也非常聪明。他是《世纪杂志》(TheCenturyMagazine)创始人的孙子,并与其祖父同名;同时,他还是伟大的艺术家、蒂芙尼公司(Tiffany&Company)创始人刘易斯·康福特·蒂芙尼的外孙。迪克是一名优秀的运动员,是哈佛大学壁球队的队员。他长得也很帅气,在女孩的眼里,他几乎就是挡不住的诱惑。迪克喜欢辩论,很强势,常常反传统,无论在政治问题上还是经济问题上。
作为预科毕业生,本吉和迪克在哈佛大学有许多朋友。他们将我纳入他们的社交圈中,因而消除了我的孤立感。我们在哈佛大学的最后3年里一起住在艾略特楼,与其他几个朋友住得很近。事实上,到了大学四年级的时候,我们的套房-包括四间卧室和两间客厅-被叫做“金鱼池”。我不知道这个称呼确切的意思是什么,但可能是由于我们几个都来自名门望族,在校园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R·H·梅西家族的奥利弗·斯特劳斯也曾经住在我们的套间里,直到他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离开学校。小沃尔特·罗森取代了他的位置。小沃尔特是着名纽约私人银行雷登塔尔曼(LadenbergThalmann)老板的儿子。他的母亲是一名泰勒明电子琴演奏家。这种电子琴像一个黑匣子,里面有一个电场。弹奏的时候用手做出各种神秘而缓慢的动作,如此便改变了电场,从而产生一种幽雅的声音,很像科幻影片里的音乐。我们都觉得它很好玩,虽然她曾经一度拥有过一群认真的崇拜者。
到了大学四年级,我们接通了第三个套房,里面住着另外两个朋友:德国实业家之子厄恩斯特·蒂弗斯,保罗·盖尔-他们家创办了辛辛那提铣床公司。
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踢过足球,但很快就对它失去了兴趣,因为我对竞技体育没有兴趣,也没有体力去玩那些。我改为冬天打壁球,春秋打高尔夫球。我曾经做过一阵子哈佛大学《绯红报》(DailyCrimson)的业务经理助理,除此以外,我没有参加过任何有组织的学校活动。我的社交活动中心是参加波士顿的首演晚会,拜访住在该地区的亲戚和同学。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我被邀请参加玉玺学会(SignetSociety)-那是一个我非常欣赏的午餐俱乐部,许多有趣的教职员工定期与大学生们共进午餐,其中包括哈佛大学法律教授费利克斯·法兰克福特-此人不久就被指定到高等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