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六种不同个性(3)

内尔森是按外祖父内尔森·奥尔德里奇参议员起的名字。但是,尽管内尔森既仰慕祖父又仰慕外祖父,但他觉得重要的是,自己是在祖父洛克菲勒的生日那天出生的。他让人从该巧合中认定他是真正的洛克菲勒家族的旗手。然而,他自己的事业却与外祖父奥尔德里奇更加贴近-从政。不论怎么说,在我们家,内尔森在政治上很精明,甚至很狡猾。他是个天生的领袖,充满了自信。责任的重担-根据父亲的定义-并没有把他压垮,而且他似乎为自己是名门家族的一员而感到欣慰。他还是家里最淘气的一个:他常常在我们早晨祈祷的时候偷偷地用橡皮筋弹我们,而且对父亲的斥责也满不在乎。

内尔森是我的偶像。在充满了责任和约束的家里,内尔森知道如何享乐,仿佛那些约束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障碍,可以轻松地躲避过去。在大多数情况下,他都奇迹般地逃脱了严厉责罚,而对他的惩罚甚至好像从来都不起作用,因为母亲喜欢他的活泼和独立,而且也许母亲悄悄地用微妙的方法在鼓励他那无忧无虑的淘气行为。当他偶尔注意到我,并要我参加他的某个“探险”之举的时候,我的生活立刻变得更加美好,也更加激动人心。

劳伦斯-他的名字拼写之所以不同寻常,是因为它取自我们的祖母劳拉-是个哲学家,很有创新性。他跟约翰一样沉默寡言,有点儿不合群,但他不那么羞怯,更有冒险精神。他在普林斯顿上学,与一群追求快节奏的人同住一个宿舍的时候,他对我说,他相信任何事情只能试一次。他思维敏捷、聪明伶俐,但不是一个特别优秀的学生。他那天生的魅力和与众不同的态度对女生来说很有吸引力,而他总是对那些女生作出热烈的回应。然而,年轻的时候,他在不断地寻求正确的人生道路。后来,他成了一个取得巨大成功的风险投资家和环保主义者。他对超凡脱俗的想法有着无穷无尽的兴趣。

内尔森和劳伦斯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团队,在他们的成年生活中,他们一直保持密切的联系。比较凌厉、比较外向的内尔森自然成了他们探索过程中的领袖,但比较安静、比较专注的劳伦斯则能够不懈地追寻他们的目标。他们最喜爱的是格雷的小说,并在他们的现实表现中模仿小说中的人物。结果,内尔森开始称呼劳伦斯为“比尔”,因为那样听起来更像牛仔。直到他去世之前,他一直沿用这个称呼。

还是个年轻小伙子的时候,劳伦斯就表现出了他在金融方面的精明。他和内尔森从洛克菲勒研究院买了几只兔子,放到波坎蒂克养着,然后把生下来的小兔子卖掉,赚取可观的利润。几年以后,他们两人-约翰也帮了些忙-在缅因州母亲的花园附近的树林里盖了一个木屋,作为他们的秘密藏身处。他们自己伐树,再用一匹小马把木料拉到现场,然后盖起了房子。他们的房子盖得相当像样,虽然我是在长大成人之后才看到那间屋子,因为他们绝对禁止我和温接近那个地方。他们的警告完全吓住了我,因此我从来没有试图寻找那个木屋,直到数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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