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营销11金规(1)

现在也许是解释和讲述一个很重要观点的好时机:创造给力的内容十分关键,但还不够。你还必须提出满足大量其他目标的材料,而这些材料,符合给力的内容的惯例,或者(你知道我们马上谈论这一点!)符合内容营销金规。

在越来越多的人创建自己的博客、视频、主持的网络讨论会,或创造其他内容的时代,在技术使得企业能够直接与客户交互的时代;在客户都在网络上搜索信息,并且使自己不断了解感兴趣的产品或服务的时代;在发布材料以便与一些受众互动的理念,并不是为少数能够承受得起打印和传播成本的精英所保留的时代;在人们都可以成为媒体的一部分的时代;在公司需要听起来像他们本来的模样(公司是由人来运营的)的时代,我们倒要怀疑那些认为创造内容既艰难又复杂的观念了。

我们在前言中承诺过,不会花大量的时间来说服读者,当今的营销规则已经改变,即以产品为中心的沟通,无法树立你的品牌。我们不会这样做。相反,这里介绍一个简明的、易于分享的11条内容营销金规,不让你走弯路。

我们已经一直在探讨第1条金规,“你就是发布者。”我们也会更详尽地探讨其他金规。但本章先点到为止。

金规1:你就是发布者

你很有可能已经是一位发布者(Publisher),因为你买下了本书(如果你现在仍有点将信将疑,回头再去读一遍本书的前言和第1章)。

发布就是以你想要的互动形式,在网络上发客户想要的信息或者娱乐需求,目的是为了销售更多的产品和服务。

发布是一项艰苦的工作,但对于现今的公司却不可或缺,牢记自己是一个发布者是第一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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