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种子法》200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种子法》里规定销售进口种子要贴上中文标签。卖转基因植物种子要用明显的中国字标注,提示使用时的安全控制措施,但安全不安全恐怕要等中国人吃过才知道。《种子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进口商品种子的质量应当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这条法律为跨国公司打开了转基因种子贸易的大门。
2008年7月9日,中国投入200多亿元资金,启动“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2009年10月,中国农业部批准了两种转基因水稻和一种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证书,中国由此成为世界上首个批准主粮转基因种植的国家。任何人工培育的转基因种子都可能不具备长期的遗传性。这种危害是绝种绝收的生死攸关的问题。
1983年,里根执政下的美国政府开始资助一些私人研究项目,对现在中国百姓来说关系重大的是,里根帮助美国基因种子巨头建立全球性粮食垄断。这是美国政府参与私营企业事务的一项战略性决策。
这个世界不能阻止谁去开发转基因,这个世界也没谁能强迫你因为种子而受制于人,决定权在于自己。孟德尔研究发现基因的分离定律和自由组合定律没有错,可以利用高产的转基因大豆发展环保的生物柴油。中国几千年前发明火药也没有错,那本来不是为八国联军服务的。
自2000年《种子法》颁布之后,中国种业也开始了全球化下的市场化进程。敞开了的中国种子市场涌入大量跨国种子公司。自2000年国外种子企业陆续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在经营蔬菜、花卉等小作物成功后,立刻向玉米、水稻等大田作物进军。在敞开的种子领域历时10年的“发育”,外国公司已经控制了中国市场70%以上的种子来源,而且还在继续向剩下的不到30%的市场推进。玉米在中国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中国每年种植玉米的面积达4亿亩左右,和美国差不多。世界种业巨头——先锋、先正达、利马格兰、孟山都等都先后进入中国玉米种子市场。美国种子在中国迅速普及,不是因为中国的种子不好,而是意识问题。
如果我国种业市场全部用外国种子,给我国粮食安全带来的将是毁灭性后果。如果中国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一粒中国种子都没有了,就连中国的葵花籽也将彻底消失,那么我们在食品方面将全面成为“孟德尔小白鼠”。
美国人食用的油以橄榄油为主。和大豆在中国有几千年历史一样,橄榄油在地中海沿岸国家也有几千年的历史,是一种很好的天然保健的食用油。目前,中国市场消费的大豆油80%由美国基因公司制造,美国基因公司在中国几乎处于垄断地位。美国的基因食物是否有利于人类健康?这个问题只有美国基因公司清楚,或者经过人体试验后才知道。现在,美国基因产品全部是粮食作物,中国人吃的转基因粮食占粮食总消费的50%,而美国只有10%。也就是说,目前美国的基因公司,每天通过至少是美国人5倍的基因用量在把中国人当试验品。
美国种子必须配美国化肥、美国农药、美国除草剂,中国的化肥、农药、除草剂对美国种子无效,而这些都要付专利费和技术费。绝对的定价权掌握在美国手里,要付高昂的费用是必然的。更重要的是,美国种子不是单纯的种子,已经具备了外汇调控的功能,按照美国战略的总需求定价,全面控制中国的农业种植市场,这成为美国对中国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又一个成熟的“调控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