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者残疾时,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或者医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人身危险是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残疾或死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保险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二,保费低廉。
财产保险
(一)财产保险的概念
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目的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二)同个人和家庭理财有关的财产保险产品
同个人和家庭理财有关的财产保险产品包括:
1.家庭财产保险。
2.机动车辆保险。
3.家庭责任保险。
(三)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主要分为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和还本家庭财产保险。
1.普通家庭财产保险。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主要包括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家具、家用电器、室内装潢等。它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格或市场价格自行确定,而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这类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1年,且费用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