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王听罢大怒,当即下令先杀掉朱公的儿子,之后才下达大赦的诏令。
这下,陶朱公长子傻眼矣。
无奈之下,他只好带着弟弟的尸体回家。
这回,他不自杀了?
母亲和乡邻们都十分悲痛,只有朱公苦笑着:“我就知道老大救不了老二,不是他不爱自己的弟弟,只是他从小就与我生活在一起,经受过各种苦难,知道生活的艰难,所以把钱财看得很重。而老三一生下来就在蜜罐子里,哪里知道钱财来得不易,弃之也毫不吝惜,本来我是打算让他去的。老大不能弃财,所以最终害了自己的弟弟,这很合乎事理的,不要悲痛了。我日夜盼的也就是老二的尸首能回来。”
无疑,上述故事进一步表现了范蠡非凡的识人眼力,同时也验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语:“知子莫如父。”
从这则故事里,我们暂且抛开老二杀人偿命、咎由自取不谈——似乎他的最终下场,是庄生要了他的小命;然而,让庄生作此决定的却是陶朱公的长子,这样看来是哥哥要了弟弟的命;但是,他又是朱公在孩子母亲要求下才派去的,可孩子母亲也是出于无奈啊……那么,究竟是谁要了小二子的命呢?
事实是,真正要了二儿子性命的,是朱公。
倘若他真想救出儿子,此前完全可以把利害关系向大儿子讲明,但他只是草草交代了几句。他难道不是在用长子的行为、次子的生命证明自己的眼力吗?
或许,他也如神仙一般认为:天机不可泄露?
这则故事,的确是在说明陶朱公眼力过人,智慧超群。但余以为,真正的失误:却恰恰就是陶朱公识人的走眼。从庄生对其妻说此钱“以后全部还给他,千万不要动用”,就可以窥视,这两人应该是肝胆相照的朋友。但是,却只因范蠡其长子吝啬金钱,或者,仅仅是因为被其长子以金钱愚弄而一时恼怒……就残忍到一定要致本可以拯救的生命,被生生消灭?
在这里,所谓肝胆相照的朋友,就一定有沽名钓誉的嫌疑。
我真不敢相信,这陶朱公竟然“日夜盼的也就是老二的尸首能回来”。他和自己的儿子有不共戴天之仇?余以为,在陶朱公派出大儿子之时,就在考验自己的识人能力。他与庄生如果是肝胆相照的朋友,庄生就不会这么小心眼……庄生救的毕竟是陶朱公的儿子,却一定不是某公子的弟弟。
但是,陶朱公错了。
可笑的是,却用“知子莫若父”掩盖其错误。
请记住一句话,慧眼识人者,也有走眼的时候。
陶朱公与庄生之交,即走眼矣。
他们……远不到肝胆相照的程度。
在这个故事中,自以为可以谋定大事的陶朱公,一连犯下两个错误。首先是使用大儿子“惜金”之短。大儿子一直跟着他经商,多少也经历过风雨,自有其独当一面的能力,可在大是大非面前,却何以如此弱智?其次,未识所谓肝胆相照朋友的小鸡肚肠。从故事中可以知道,庄生尽管品行廉洁正直,其为人却阴狠偏执而狭隘……很遗憾,这一点,陶朱公并未识得。而后一个错误更大于前者,如果,能够很透彻地认识庄生,第一个错误完全可以避免。
因为,他此前的确可以把厉害关系与大儿子讲明,之所以草草交代,其实就是没有完全认识庄生。从这则故事中,陶朱公的确看见了大儿子之短处,但是,他一定没有想到庄生的小心眼,小到羞人的地步。
我不相信,仅仅为了证明自己眼力过人,陶朱公就会欢天喜地地盼着回来的是自己儿子的尸体,而不是一个活蹦乱跳的儿子。天下有这样的父亲吗?
这样说,不过是在粉饰陶朱公的欲盖弥彰。
在这个故事中,真正应该悲痛自悔的,不是其他人,而正是陶朱公自己。
尽管他的确是智者。
智者,也有走眼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