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幸福的“公式”(2)

这个公式是几位心理学家走访了1000多人后得出的结论。参与这项研究的科恩说:多数人不知道幸福是什么。他们认为,只要有钱,有好车,有大房子,就是幸福。当这一切都变成现实后,人们却发现原来自己并不比其他人更开心。他指出:“人应该学会积极享受生命,同时要弄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以及用什么手段能达到这一目的,等等。”

这个公式告诉我们:幸福掌握在我们手中。如果我们想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就应该主动控制我们的心理力量。

(3)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的幸福公式

幸福=效用/欲望

经济学上的效用,是指人们有欲望而得到了满足。效用因人而异,不同消费者在消费了同一数量同等商品之后,所取得的效用是不同的。

很明显,无论是“效用”还是“欲望”,都属于主观因素。幸福与欲望成反比,也就是说,如果效用是既定的,那么,欲望越大,人越不幸福;如果欲望无限大,有多大的效用也不幸福。当然,要降低标准和减少欲望并不是宿命论,也不是颓废和悲观,而是应该正确认识自己的既定条件。我们需要树立伟大的理想和目标,而不仅仅是一种急于求成的欲望;而且我们在归类效用(收获)的时候,一定要站在自己的角度,正确地认识到自己的既得利益,而不是一味地和别人进行攀比,想当然地认为别人能得到的自己也应该可以得到——那样只会让自己更多地抱怨。

这个公式印证了人们常说的“知足常乐”的简单道理。

人要学会自我满足。这里说的自我满足,不是骄傲自满,也不是“阿Q精神”,而是对环境的适应。人应该学会改变环境,但更要学会适应环境。要做到这两样都不太容易,这是人生存的能力。你不可能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但是你也不可能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也就可以了。

人应该有理想、有愿望,有生活的目标。欲望和愿望是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人对客观世界的强烈要求,而后者是人主观世界的一种目标。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应该克制,不能放纵。品质高尚的人,不一定没有欲望,而是能克制欲望。从能克制欲望到无欲,这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修养品德的过程。无欲则刚,是修养到了一定的程度。在生活上可以不满足现状,但必须通过自己的劳动、合法的手段去获取。

以上三个公式看似简单,其实可以解释很多主观幸福感的问题。但幸福仍是一种模糊的概念,以上使用主观因素作为衡量幸福的公式仅作为参考。

在你心目中,如何诠释幸福的涵义呢?如果有人问你“什么是幸福”时,你是否也能列出一道独家的“幸福公式”——“幸福=( )+( )+(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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