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海外洪门:对辛亥革命的支援
孙中山在海外从事革命活动时,曾受到海外洪门的热情帮助。
1894年兴中会的创立,就得到了海外洪门成员邓荫南等人的大力支持。兴中会初期的成员,大多是洪门分子。孙中山为了争取海外华侨的帮助,曾三次赴美。光绪二十二年(1896)孙中山第一次赴美时,因未能得到洪门致公堂的帮助,收效不大。孙中山从实践中认识到,鉴于美洲华侨中十之八九皆列籍洪门,故欲收革命宣传之实效,必借助洪门之帮助。遂于1904年第二次赴美途经檀香山时,接受其母舅、檀香山洪门人士杨文柄与胞兄孙德彰之建议,决定亲自加入洪门。由洪门前辈钟兆养介绍,胡福大佬主盟,在国安会馆“入围”,加入洪门致公堂,并被封为“洪棍”。从此,洪门中人便尊孙中山为“孙大哥”。孙中山在到达美国后,得到了洪门致公堂的大力支持与帮助。1904年3月,孙中山抵达美国旧金山后,保皇会为了阻挠孙中山的革命活动,串通美国移民局官员,诬称孙中山的护照是伪造,而将他囚禁于码头的小木屋。全美致公堂的首领黄三德闻讯后立即组织营救,他与致公堂英文秘书兼《大同日报》总经理唐琼昌等人,以5000美金将孙中山保出,又延请律师同华盛顿有关当局交涉,终于使孙中山得以脱险。孙中山获释后,受到致公堂黄三德等人的热情接待,让孙中山在致公堂堂址下榻。
洪门致公堂组织筹饷局为国内武装起义筹集军饷。辛亥革命期间,历次起义中所需购买枪支、弹药的经费,起义士兵的军饷,革命组织的活动费,创办报刊等的宣传费,以及孙中山、黄兴等革命领袖奔走各地的车旅费和生活费,绝大部分是海外华侨所捐赠。两次参与广州之役和惠州起义的洪门志士邓荫南,把他在檀香山的商店、农场全部出卖,用来充当起义的军费。据不完全统计,仅1907年至1908年两年之内,华侨所捐助的款项即达约20万元。黄花岗之役,本来计划筹募港币13万元,结果筹得港币18.7万余元。在东南亚,新加坡洪门人士张永福不仅为革命党人在海外的革命宣传投入了大量资金,而且为革命党人在两广发动的历次武装起义提供经费,仅1911年广州起义他就捐资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