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性爱经历,有必要在此补充几句:如你所知,这种事以前是不让写的。假如我写了,上面就要枪毙有关段落,还要批上一句:脱离生活。现在不仅让写,而且每部有关爱情的小说都得有一些,只是不准太过分。这就是说,不过分的性爱描写已经成了生活本身。自从发生了这种变化,我小说里的这些段落就越来越简约。那些成了家的人说:夫妻生活也有变得越来越简约之势。最早他们把这件事叫做静脉注射,后来改为肌肉注射,现在已经改称皮下注射了。这就是说,越扎越浅了。最后肯定连注射都不是,瞎摸两把就算了。我的小说写到最后,肯定连热都不热。
十三
“毕业以后,我还常去看老师。”写到这个地方全书就接近结束了。“我开了一辆黑色的吉普车,天黑以后溜进校园去找她,此时她准在林荫道上游荡,身上穿着我的T恤衫——衫子的下摆长过了她的膝盖,所以她就不用穿别的东西了。但她不肯马上跟我走,让我陪她在校园里遛遛。遇到了熟人,她简单地介绍道:我的学生来接我了。别人抬头看看我,说道:好大的个子!她拍拍我的肚子说:可不是嘛,个子就是大。有些贫嘴的家伙说:学生搞老师,色胆包天嘛!她也拍拍我的肚子说:可不是嘛,胆子就是大……咱们把他扭送校卫队吧。但是她说的不是事实,我胆小如鼠,她一吓我,我就想尿尿。有时她也说句实话:这孩子不爱说话,却是个天才噢。假如有人觉得她穿的衣服古怪,她就解释说:他的T恤衫,穿着很凉快,袖子又可以当蒲扇。有人问,天才床上怎么样(实际情况是,着实不怎么样),她就皱起眉头来,喝道:讨厌!不准问这个问题!然后就拖着我走开,说道:咱们不理他们——老师总是在维护我。”我的稿子总是这么写的,写过很多次了。按说它该是百分之百的真实。其实这事并未发生过。所有我写的事情都未真正发生过。
也许我该从真正发生过的事情写起——我忽然想到,从老师的角度来看我,是个有趣的想法。老师留着乌黑的短发,长着滑腻的身体。我们学校的公共浴池是用校工厂废弃的车间改建的,原来的窗子用砖砌上了半截,挡住了外来的视线,红砖中间的墙缝里结着灰浆的疙瘩。顺着墙根有一溜排水沟,里面满是湿漉漉的头发。墙边还有一排粗壮的水管连接着喷头,但多数喷头已经不见了,只剩下弯曲的水龙头,像旧时铁道上用来给机车上水的水鹤。在没有天花板的屋顶下挂了几个水银灯泡,长明不灭。水管里流着隔壁一家工厂的循环水,也是长流不息。这家浴室无人看守,门前的牌子上写着:周一三五女,二四六男,周日检修。这个规定有个漏洞,就是在夜里零点左右会出现男女混杂的情形。一般来说,没有人会在凌晨一点去洗澡,但我就是个例外。我不喜欢让别人看见我的身体,所以专找没人时去洗澡。有一回我站在粗壮的水柱下时,才发现在角落里有个雪白的身体……这件事发生在我上大一时,老师还没教过我们课——从她的角度看来,我罩在一层透明的水膜里,一动不动,表情呆滞,就如被冻在冰柱里一样。她朝我笑了笑,说道:真讨厌哪,你。然后就离去了。这就是一切故事的起因。
从老师的角度来看我,会看到有一根水柱冻结在我头顶上,我的头发像头盔一样扣在脑袋上。一层水壳结在我的身上,在我身体的凸出部位,则有一些水柱分离出来,那是我的耳朵、眉棱骨的外侧、鼻子、下巴。从下巴往下,直到腰际再没有什么凸起的地方了。有一股水柱从小命根上流下来,好像我在尿尿。那东西和一条即将成蛹的蚕有些相似。现在我不怕承认:我虽然人高马大、智力超群,却是个小孩子。直到不久之前,我洗澡和游泳都要避人。虽然我现在能把停车场上的小姐吓跑,但不能抹煞以前的事。老师说过我讨厌之后,就扬长而去,挺着饱满的乳房,迈开坚实的小腿,穿着一条淡绿色的内裤,趿拉着一双塑料凉鞋。她把绿色绸衫搭在手臂上没穿,大概是觉得在我面前无须遮挡。此时在浴室里,无数的水柱奔流着。我站在水柱里,很不开心。小孩子不会愤怒,只会不开心。这就是这个故事的起因。这件事情是真实的,但我没有写。
很多年来,我一直在老师的阴影下生活。这位老师的样子如前所述,她曾经拿根棍面包去吓唬露阴癖,还在浴室里碰见过我——但我们之间什么都没发生过。但我一直在写她:这是不是真正的小说,我有点搞不清楚了。也许,我还可以写点别的。比方说,写写我自己。我的故事是这样的:
大学毕业以后,他们让我到国家专利局工作:众所周知,爱因斯坦就是在专利局想出了相对论,但我在那儿什么都没想出来。后来他们把我送到了国家实验室、各个研究所,最后让我在大学里教书。所有天才物理学家待过的地方我都待过,在哪儿都没想出什么东西来——事实证明,我虽然什么题目都会做,却不是个天才的物理学家;教书我也不行,上了讲台净发愣。最后,他们就不管我了,让我自己去谋生。我干过各种事:在饭店门口拉汽车门,在高级宾馆当侍者……最古怪的工作是在一个叫做丰都城的游乐宫里干的:装成恶鬼去吓唬人。不管干什么,都没有混出自己的房子,要租农民房住,或者住集体宿舍。我睡觉打呼噜,住集体宿舍时,刚一睡着,他们就往我嘴里挤牙膏,虽然夜里两点时刷牙为时尚早。最后我只好到公司来工作。公司一听我在外面到处受人欺负——这是我心地纯洁的标志——马上录取了我。同事都很佩服我的阅历,惊叹道:你居然能在外面找到事情做!但这并不是因为我明白事理,达练人情——我要真有这些本事就不进公司。我能找到这些工作只是因为我个子大罢了。
当年我在丰都城里掌铡刀,别人把来玩的小姐按到铡刀下,我就一刀铡下去——铡刀片子当然是假的——还不止是假的,它根本就不存在,只是道低能激光。有的小姐就在这时被吓晕过去了,个别的甚至到了需要赶紧更换内裤的程度。另外一些则只是尖叫了一声,爬起来活动一下脖子,伸手到我身上摸一把。我赶紧跳开,说道:别摸——沾一手——全是青灰。不管是被吓晕的还是尖叫的,都很喜欢铡刀这个把戏。到下一个场景,又是我挥舞着钢叉,把她们赶进油锅:那是一锅冒泡的糖浆。看上去吓人,实际只有三十度——泡泡都是空气。这个糖浆浴是很舒服的:我就是这么动员她们往下跳,但没有人听。小姐们此时已经有了经验,不那么害怕,东躲西藏,上蹿下跳,既躲我手上的钢叉,又躲我腰间那根直挺挺的大阴茎。但也有些泼辣的小姐伸手就来拔这个东西,此时我只好跳进油锅去躲避——那是泡沫塑料做的,拔掉了假的,真的就露出来了。既然我跳了油锅,就不再是丰都城里的恶鬼,而是受罪的鬼魂。所以老板要扣我的工资,理由是:我请你,是让你把别人赶下油锅,不是让你下油锅的……作为雇员,我总是尽心尽责,只是时常忘了人家请我来做什么。作为男人,我是个童男子……这就是一切事实。结论是:我自己没什么可写的。
十四
现在到了交稿的时间,同事们依次走到我面前。我说:放下吧,我马上看。谢谢你。与此同时,我头也不抬,双脚收在椅子下面——我既不肯枪毙他,也不让他踩我的脚。这就是说,我心情很坏。他放下稿子,悄悄地走出门去,就像在死人头前放上鲜花一样。我是这样理解此事:权当我的葬礼提前举行了。最后一个人走到我面前时,我也是如此说。她久久地不肯放下稿子,我也久久地不肯抬头看她。后来,她还是把稿子放下了。但她不肯走出去,和别人一样到屋顶花园去散步,而是走到桌子后面,蹲了下来,双手把我的一只脚搬了出来,放在地面上,然后站起身来,在上面狠命地一踩。这个人就是“棕色的”。我慢慢地抬起头来看着她,发现她的眼睛好像犯了结膜炎一样。我这一夜在失眠,她这一夜在痛哭。虽然她现在正单足立在我的足趾上,但我不觉得脚上比头里更疼——虽然足趾疼使头疼减轻了很多。这种行径和撒娇的坏孩子相仿,但我没有责备她。她见我无动于衷,就俯下身来,对着我的耳朵说:看见你的那东西了——难看死了!她想要羞辱我。但我还是无动于衷,耸了耸肩膀说:难看就难看吧。你别看它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