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抄走的水果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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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城管,撒腿就跑。这是诸位在街上常见的一幕。
“史上最强执法部队”的名号也源于此。
其实,看见城管,大可不必跑。“抄摊”“抢东西”“扣货”这些名词统一叫“暂扣经营工具”。
暂扣有神马讲究?城管罚来的东西哪儿去了?欲摆摊,必先了解城管工作,就跟“欲练神功,必先自宫”一个道理。
在小贩们的物品和经营工具被没收后,需要填的一个单子,叫做“提取证据物品书”。上面写着处理依据,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各位可以问问百度,比我解释得明白。
这个单子有3张,您眼前的这是存根。话说填完了,一份送到上面,一份留给我们存根(就是这个),还有一个您自己收着。
凡是城管扣了您的东西,大到拖拉机,小到小鸡鸡(活物一般不爱扣),我们都会给您列张单子。您填了,签字了,然后我们才能入卷。
这就是城管队员跟你说的:“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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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再说罚没。
刚才咱们说了暂扣,扣完要怎么处理你的东西呢?
另外一张单子,就是决定你经营物品命运的了。这个单子叫“扣押物品处理通知书”,这是关于所扣物品处理的单据。东西扣下了,怎么处理,就看这个了。上面有“退还”和“移送”两个选择。无照经营的物品,运回来填了第一个单子后,就入库保存。
有好多人在吵吵,说是扣来的东西我们自己吃了,或者分了。别的地方我不知道,就北京来说,人民生活水平都还是不错的,尤其是公务员筒子们。虽然工资不是特别高,但是三餐管饭(虽然很难赶上三餐吃全了)。而且北京人民和其他地方相比,都是家有大屋又有犬,生活乐无边的。我妈买苹果神马的都去超市,买个儿大、看着虎式的,路边捡来的小破水果,反正我是看不上——这不算炫富吧?
我爸不是李刚,也不是麻花藤,但买苹果和零食的钱还是花得起的。现在咱们眼前的路边摊还比较低层次,主要以质量次、价钱低为揽客的手段。
一分钱一分货,这也不是瞧不起谁。
我们不吃不分,那怎么办?说句诸位听了会郁闷的话:
烂了!
没错,您没看错,就是烂了。
7天之内不缴纳罚款的,我们按程序就出公告。等不到出公告,这水果就烂了。您想啊,普通水果您在家里放7天,看看是神马样子,何况是在大库里。
那库我们是不进去的,有专人看着。看单子、收东西。东西进去了,您7天内来了,就可原封不动地拿走,您不来,也没人动。
那库闷不咚咚的,不管生的熟的,不管冬夏,搁进去3天准坏!
夏天打开库门,你都能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