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篇(18)

人工流产后的休养

孕妇实施人工流产手术后,出血现象大约持续1周,待子宫收缩后,子宫内膜得以重生流血现象才会停止。在分泌物混有血液的这段期间最好能安静休养,而职业妇女最少也应请假休息两三天。

术后1周,必须经医师检查没有问题后再恢复正常生活,入浴无妨,但性生活宜暂停两星期。手术后若有不正常出血、腹痛及发烧现象,应立即去医院检查,一般月经可在流产一两个月后恢复正常。

孕妇不宜穿化纤内衣裤

凡是穿化纤内衣裤的人,在黑夜脱内衣裤时,常常会看到衣物上有一道道蓝色的亮光,并伴有轻微的劈裂声响,这就是静电,静电对妊娠不利。无论春、夏、秋、冬,孕妇都不能贴身穿化纤内衣裤。

化纤内衣裤与干燥的皮肤相摩擦,可产生大量的静电。静电可以使人产生烦躁不安、失眠多梦等症状。患有心脏病的孕妇,穿化纤内衣裤还容易引起其他问题而危及母子生命。所以,孕妇切忌贴身穿化纤内衣裤。

穿化纤内衣或者戴化纤布制作的乳罩还可导致产后少乳或者无乳。化纤布中的化学纤维或者微小羊毛,可以经乳罩或者内衣对乳头的摩擦及压迫逐渐进入乳腺管,使乳腺管堵塞,从而影响产后乳汁的分泌。

妊娠期由于代谢增强,皮脂腺分泌增多,更应选择透气、保暖、吸汗的全棉布制品衣裤。

孕妇不宜久沐热水浴

孕妇的皮肤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角化上皮细胞坏死、脱落,且皮脂腺分泌大量的油脂,与汗腺排出的汗液通过汗毛孔排出体外时,又与附着于皮肤表面的灰尘等混合在一起,不仅有碍皮肤的正常呼吸,而且污染或堵塞汗毛孔后会引起局部生疖疮甚至感染化脓。所以,孕妇需要勤洗澡。

孕妇不要洗热水澡(指水温超过42℃),尤其在怀孕早期更要注意。研究表明:如果怀孕早期妇女暴露在高温之中,最容易引起胎儿神经管畸形(主要是导致无脑儿和脊柱裂)。因为高温可以限制细胞扩散和损害微血管,造成细胞死亡。怀孕期间,任何促进体温升高(高于人体正常温度),使血液循环过快以及盆腔局部升温的因素都对胎儿的正常发育不利。所以,孕妇不要洗热水澡。

孕妇适宜洗温水澡,水温以35℃~38℃为宜。它较适合清洁与放松皮肤,适用于各类肤质的人。人洗澡之后总感到身体轻松、疲劳消失、精神爽快,且每次洗澡都是一次全身性的按摩,有利于血液循环及增强身体抵抗力。

水温过热或洗的时间过久,反而容易产生疲倦、头晕、身体发冷等症状;坐浴过久也会因为子宫充血导致流产或早产,这些都要特别注意。

一项研究检查了20%育龄妇女的阴道体温,发现在39℃水中浴15分钟后或在41.1℃水中浴10分钟后,阴道内壁的温度就达到39℃,这一温度会危害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

美国波士顿大学医学院专家的研究发现,在怀孕的最初2个月内,洗盆浴热水澡或淋浴水温过热、过频,会造成孕妇体温经常超过38℃,同样会危害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这是因为,体温过高会抑制胎儿的细胞繁殖,损害其毛细血管,造成神经系统发育异常。

孕妇不宜开灯睡觉

据测定,电灯光会对人体产生一种光压,长时间照射可引起神经功能失调,使人烦躁不安。

日光灯缺少红光波,且以每秒钟50次的速度抖动,当室内门窗紧闭时,可与污浊的空气结合产生含有臭氧的光烟雾,对居室内的空气造成污染。

白炽灯光中只有自然光线中的红、黄、橙三色,缺少阳光中的紫外线,不符合人体的生理需要。荧光灯发出的光线带有看不见的紫外线,短距离强烈的光波能引起人体细胞发生遗传变异,可诱发畸胎或皮肤病。

我国20世纪80年代的“环境质量与出生缺陷关系流行病学研究”的结果表明:室内外空气污染与早孕的胚胎致畸有显著关系。

因此,孕妇在睡觉前关灯的同时应将窗户打开10~15分钟,以使有害物质自然排出窗外。白天在各种灯光下工作的孕妇,要注意常去室外晒太阳。

孕妇不宜久看电视

值得强调的是:孕妇看电视不能太久,否则,电视屏幕发出的射线会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另外,电视机工作时会产生高压静电,使室内阳离子饱和,空气中的负离子缺乏,干扰孕妇的情绪及新陈代谢,影响胎儿的大脑发育。

超声波、微波等同样可以诱发胎儿发育异常。除非特殊情况需做产前诊断外,正常妊娠不宜采用超声波。因为超声波对人体组织有很强的穿透力,较大的能量可使物质微粒发生高频振动,产生击碎、凝集、搅拌而损伤周围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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