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谢

这本书能呈现在读者面前,《纽约时报》居功至伟。三十五年前,是《纽约时报》华盛顿记者站主任詹姆斯·赖斯顿,给了我报道最高法院事务的机会。多年来,发行人阿瑟·奥克斯·苏兹贝格与各位报社编辑,提供了足够机遇与充分自由,使我能够顺利从事各类法制报道。与琳达·格林豪斯的多次交流,令我获益匪浅。现在,为《纽约时报》报道最高法院事务的任务,已由她承担。此外,我的写作,还得益于朱迪思·格林菲尔德与约翰·默蒂卡两位时报研究员的大力襄助。

以“尼曼学者”身份深造期间,哈佛法学院为我打开了法律之门。如果没有那段学习经历,和之后十五年的从教生涯,若想写出此书,无疑是天方夜谭。我的学生罗斯玛丽·里夫替我核对了所有引注。法学院图书馆的琼·达科特、艾伦·德莱尼、艾伦·迪芬巴赫、珍妮特·卡茨、赫达·科瓦利、贝丝·拉德克里夫、娜奥米·罗恩和乔纳森·托马斯给予我诸多帮助。耶鲁法学院图书馆苏珊·刘易斯萨默斯为我搜得许多重要文献。兰德尔·肯尼迪教授提供了与阿拉巴马州有关的大量资料。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文森特·伯雷西教授审读了本书初稿,他在宪法第一修正案领域的精深造诣,令我获益良多。在我创作期间,玛格丽特·马歇尔和伊莱扎·刘易斯逐章审阅初稿,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赫伯特·韦克斯勒与桃瑞丝夫妇接受采访期间,慷慨无私地提供了大量与“沙利文案”有关的信息。同样应感谢其他参与此案,并接受我采访的律师,他们是:罗兰·纳奇曼、马文·弗兰克、T.埃里克·恩布里。艾伦·布林克利教授在史料方面,也提供了许多及时、有效的帮助。

我在《纽约时报》任职期间的助理,苏珊·罗利杰拉姆,总能激发我的创作灵感。米娅·刘易斯校对了全文。戴维·格林威对书名提出了建议。

衷心感谢下列作者允许我援引大作,他们是:泰勒·布兰奇(Parting the Waters:America in the King Years 1954-63)、弗雷德·弗兰德利(Minnesota Rag)、罗德尼·斯莫拉(Suing the Press:Libel,the Media and Power)、理查德·波兰伯格(Fighting Faiths:the Abrams Case,the Supreme Court and Free Speech)、伦纳德·利维(Emergence of a Free Press)、詹姆斯·莫顿·史密斯(Freedom's Fetters:The Alien and Sedition Acts and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和伦纳德·加门特(Annals of Law:The Hill Case)。杰拉尔德·冈瑟教授编撰的《美国宪法:判例与文献汇编》(Cases and Materials on Constitutional Law),助我在浩如烟海的第一修正案判例中理出头绪,厘清思路。

兰登书屋的约瑟夫·福克斯为这本书奉献了大量时间、精力。长期以来,是他提醒我放宽眼界,不要只专注于日常报道。编辑过程中,他没有漏掉一处精华,也未放过一丝错漏。苏诺·罗森伯格校正了文稿中的许多小错误。多谢二位了。

最后要感谢的,是小威廉·布伦南大法官。布伦南大法官在“《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为后人所作之贡献,已无须赘言。当我决心撰写此书,并请求他提供与本案的相关文献时,他慨然应允,并倾其所能,给予我各种便利与帮助。

安东尼·刘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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