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后期的党争是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激化的表现,它贯串于万历以后整个政治生活中,一直延续到南明。崇祯在位的十七年间党争基本上限于在朝、在野的官绅当中;弘光以后军阀势力介入,朝中文臣往往以武将为靠山,使党争变得更加复杂尖锐。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党争是导致明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南明第一个朝廷——南京政权从酝酿建立开始,就发生立福、立潞的争议,所谓“立贤”、“立亲”不过是表面文章,实质上是不同利益集团为争夺新政权垄断地位的一场争斗。弘光即位的时候,全国已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清朝、大顺、以至张献忠的大西政权都面临一个争取人才为己所用的问题,弘光政权也不例外。在争取人才方面,史可法是比较清醒的,当五月初起草监国诏书时,原稿起用废臣一款内有“除封疆(指任职期间所管地方失守)、逆案、计典、赃私不准起用”一语,他认为“国事之败坏非常,人才之汇征宜广,未可仍执往时之例”,把这句话删去。一两天后正式发布时,连史可法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仍照原本发出。后来史可法上言又引马士英奏曰:“监国诏书,据阁臣史可法疏谓,逆案等事俱抹去,而吕大器添入之。是以戎臣而增减诏书也。”总之,集中于南京附近江浙人文荟萃之地的一批官僚(他们大多是东林—复社人士)有一个如意盘算,一方面趁北都陷没,朝臣除极少数“死节”以外几乎都投降了大顺政权成为“从贼伪官”;一方面又以不准起用“逆案”等旧例为理由阻挡另一批在野官绅入仕,这样可以为自己控制从中央到地方的全部要津铺平道路。由于历史的原因,他们担心福王朱由崧即位可能掀翻逆案,使自己在政治上失势。朱由崧不得不凭借四镇武将的支持登上帝位,由此形成武将无功封爵、跋扈自雄的局面。四镇的遥控朝政,使东林—复社党人垄断朝政的图谋遭到重大挫折,这本来是他们自己种下的苦果。然而,一贯以清流自命的东林—复社骨干从来不肯承认自己私心自用,而是集中火力攻击投机取巧的马士英和他援引的阮大铖,似乎事情全坏在马阮乱政,掀翻逆案,正人君子连袂而去,众小翩翩入朝,终于导致南京弘光政权的覆亡。这种观点由黄宗羲创立的浙东史派发扬光大,流传三百多年,至今尚未廓清。
弘光初立的时候,大臣多是东林—复社人士心目中的正人君子。这种局面没有维持多久,姜曰广、高弘图、张慎言、刘宗周等人相继被排挤出朝。然而,这并不是掀翻逆案的结果,直到弘光朝廷覆亡,列名魏忠贤逆案中的人物极少起用。何况,弘光朝廷面对的是“大顺”和清方,起用不起用逆案官绅无关大局。清兵进入北京后留用大批降闯官员、礼聘逆案首魁冯铨,是其成功之策,而不是失败之著。弘光朝廷内部矛盾酝酿和激化始终是围绕“定策”问题展开的。就东林—复社骨干人士而言,本意是从帮派利益出发反对迎立福王,福王既立,“天位已定”,东林—复社骨干人士希望破产。四镇和及时转舵的马士英以定策之功自诩,洋洋得意。东林—复社人士妬意倍增,他们既不敢把矛头指向“当今皇帝”,只好把马士英作为攻击的靶子。
马士英固然不是救时之相,但把他打入另册,列入《明史》奸臣传是毫无道理的。至于把他同阮大铖挂在一起称之为“阉祸”更是无中生有。马士英热衷于权势,这在明末官场上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在政治态度上,他原来倾向于东林—复社,陈子龙自撰年谱云:“贵阳(指马士英),先君同籍也,遇予亦厚。其人傥荡不羁,久历封疆。于门户之学,非素所深研也。”杜登春《社事始末》说:“南中建国,贵阳马士英为娄东(指复社首领张溥)好友,一时拥戴窃柄,甚引重东林,起用钱(谦益)、徐()、陈(子龙)、夏(允彝)诸君子。……复社中失节者(指在北京投降大顺政权)贵阳阳加叹恨,阴为矜怜,悉欲置末减。及福藩恣用私人,搜罗珰孽,而阮大铖辈尽起而谋国是,外则附贵阳以招权纳贿,内则实为珰人翻局之计。”东林—复社人士抨击马士英最激烈的是他起用阮大铖。由于阮大铖名列崇祯初魏忠贤逆案,于是把掀翻逆案作为马士英的一条主要罪状,全线出击。然而,这条罪名能否成立很值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