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厂查案(3)

2、再吵,不知内情

一连几天洪凯歌不出屋,经检处处长王世江沉不住气,避着洪凯歌通知烟厂副书记王全中、党办主任陈志勇、财务科长姚爱玲、保卫科长余长生等人到市人民检察院了解情况。

又过了几天,仍不见洪凯歌有动静,王世江再也坐不住,上门责问洪凯歌怎么按兵不动。

正是瞌睡来了找不着枕头,洪凯歌正要找他,不想对方主动找上门来。洪凯歌说:“你问我,我倒要问你,检察长何时把这个案件交给你承办?”

王世江马上明白洪凯歌话有所指,既然背地里找人的事被对方发觉,那也就不用隐瞒。于是说出理由——他是处长,处里的事他都可以管,没有什么不对、不妥。

“错!”洪凯歌没有遮掩,“检察机关实行的是检察员负责制,检察员只对检察长负责;处长只是行政领导,不能插手案件。”

有这条规定,王世江当然不会不知道,不过他不承认有错。既然他是处长,那么他就可以行使一处之责。他问洪凯歌,处长能不能管副处长。

能。

那么没有错。

洪凯歌说错了,管案就是错了。

王世江问他怎么不能管?如果这个案是别的处承办他无权过问,而你洪凯歌是经检处一员,正好管。

洪凯歌火起,口无遮拦地说:“你以为你是检察长?告诉你,咱们是平级。”

不再谦虚。不过没有脱离事实,洪凯歌是正营级转业;市人民检察院的处长实质是科长,科长与营长平级。

王世江越是强调上下级关系,洪凯歌越是不承认上下级关系。王世江不服,向分管副检察长王定国告状。

王定国正想找洪凯歌的碴,于是上门责问对方为何按兵不动。

洪凯歌叫他去问王处长。

王定国顿时发作,说他反了,不上案还故意和王处长扯皮拉筋,组织纪律性哪里去了?

洪凯歌哈哈大笑。

王定国问他笑什么。

他说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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