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犹太人(14)

犹太人在东欧时多集中在服装行业,而他们抵达美国时又恰逢大规模的成衣缝制业正在兴起之际。在1880年,美国男式服装属成衣的尚不到一半。自家缝制或定做服装,在当时算是盛行的习俗,并存在着很大的估衣市场。然而,艾赛克·M·辛格推出他那完美精良的缝纫机之后,一下子改变了人们的整个穿着时尚。到1885年,纽约市就有241家服装厂,其中有234家是犹太人开办的。老板大多是德国犹太人,雇用东欧来的犹太人为伙计。一代人之后,按照种族交替的老规矩,东欧来的犹太人“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当了这些服装厂的老板,转过来再雇意大利移民或其他种族移民当伙计。纽约在后来就一直是美国服装工业的中心,而业主则大多是犹太人。在1890年,在美国工业界谋生的犹太人约有半数是制衣工人。

尽管19世纪的家庭血汗工厂为当时的改革派人士及后世的历史学家所诟病,然而它毕竟为不愿丢下孩子无人照管的犹太妇女提供了就业机会,也为那些不懂英文并且不愿离开自己的街区到外面谋生的人提供了一条活路。自然,它有它的代价—工作时间长,地方拥挤,牺牲了孩子的求学机会—而且所有人拿到的工资,即使按当时的标准来看,也算是很低的。屡屡视此为“剥削”而对之大加指责的人,却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即雇用移民的那些血汗工厂的“二老板”本人也一天干到晚,获取的也是蝇头小利。从本质上说,这是一个使广大美国老百姓能买得起崭新服装的产销制度。在血汗工厂干活的犹太人,按当时的计算,尚能从所得中有相当的积蓄,从而为自己及子女打下日后发家的基础。有鉴于他们后来的成功,谁要是宣称他们当初没有充分利用那可怜巴巴的机会,未免有无知妄说之嫌。

过半数的犹太移民都从事体力行业,甚至“白领”行业,也包括不少使用手推车的小贩。1880~1915年,纽约市的小贩人数增加了75%,新增加的又多属犹太移民,犹太移民一度有10%的人是小贩。虽然后来许多人在适应美国生活的过程中另谋高就去了,其他的“白领”行当还包括屠夫、面包师和杂货店老板。只有5%的犹太移民从事“高级白领”行业,而且迟至世纪之交的年代,也只有1%的犹太移民是专业人员。但就所有的犹太人而言,有2/3是熟练的技术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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