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些历史惨剧的间歇期里,犹太人就委曲求全。设法在不同文化、社会和经济环境的夹缝里寻求生存的机会。犹太人若想用武力来反抗,那无异于自取灭亡,因为在任何地方,他们在人数上都绝对寡不敌众。受外族欺压的爱尔兰人和意大利人,在其各自的国度里毕竟是人多势众,可以组织零星的暴动或进行地下恐怖活动,以对付征服者。外侮造就了爱尔兰人和意大利人的斗争精神,但对于处境截然不同的犹太人来说,外侮却养成了他们逆来顺受的心理,强调诉诸武力和暴行是徒劳的,认为在逆境中应当依靠自己的智慧、策略和韧性。当年犹太民族住在自己的祖国巴勒斯坦时,也曾经是个勇武善战的民族,正如现代的以色列人民再次表现出来的那样。但在他们散居异国他乡的那些漫长的年代里,情况并非如此。
从许多方面来看,犹太人的地位在罗马帝国早期的几百年里,要比在帝国晚期衰落及中世纪欧洲兴起的时候还要好些。早期罗马帝国是个多神论和多元化的庞然大物,在相对宽容的帝国内部,各种各样的种族和宗教群体能够相安共处,犹太人只是其中一分子而已。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给罗马帝国乃至整个西方文明注入一个重大褊狭因素的,正是犹太 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在古罗马,许多宗教派别为表示相互敬重而举行仪式或纪念活动是常见的事,但犹太人和基督徒谁也不参加这类活动。对他们来说,这样做就意味着“偶像崇拜”。二者也都曾因政治上的分裂态度和行为而遭到罗马帝国当局的惩罚,但这种惩罚并非后来盛行于中世纪和现代欧洲的那种意义上的宗教迫害。
基督教最终大获全胜,成了罗马帝国的国教。随之而来的宗教偏执就表现为强迫人们皈依基督教,惩罚异端分子和不承认基督教为唯一正确信仰的怀疑分子。在罗马帝国后期的宗教争议中,基督徒之间相互残杀所造成的死亡人数,大大超过了帝国前期多神论时代因信仰而被处死的人数。犹太人也在这种宗教斗争的大批受害者之列。随着统一的基督教义—罗马天主教—在西方牢固地确立起来,犹太人在信仰上作为仅存的主要少数派,已经备受孤立了。有关“偶像崇拜”的神学观念,使基督徒不愿和多神论者妥协。这同一观念也使犹太人不愿和基督徒妥协,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