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务将一切贪污分子追出而后止"(6)

上海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于1951年12月6日举行第八次全体会议,专题研究如何开展增产节约和反贪污斗争。12月15日,上海市召开二届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市长陈毅在开幕词中严正指出:"在我们上海市进行严惩贪污与反对浪费特别重要,因为上海市增产节约任务重大,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贪污腐化风气包围着我们,如果不彻底严禁贪污,打破包围,我们在思想上、行动上便站不起来,便不能完成建设新上海的任务。"陈毅坚定地表示:"我们下定决心要动员群众以民主检举的方法彻底进行反贪污运动,务必使贪污分子受到法律的惩戒,不让他逍遥法外,要保证使贪污现象不能在人民政府系统中存在。至于浪费在性质上虽然与贪污不同,但它耗费国家人民的财物,障碍国家的建设,造成铺张奢侈的风气,直接间接地助长了贪污腐化,故反对浪费必须与严惩贪污同时进行。"会议通过了《关于严惩贪污、反对浪费的决议》。

12月27日,上海市政府委员会和市协商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决定成立包括人民政府、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市节约检查委员会,作为指导和检查此次运动的专门机构。12月29日,上海市军管会和市政府专门设立4302号信箱,接受广大市民的检举揭发。12月30日,市政府又发布《关于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要求所属机关、企业单位立即开展"三反"运动,并明确规定"检查、坦白或检举的贪污浪费事实,均自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后参加工作算起。"

在近代,上海是全国的经济中心和金融中心。解放后,上海依然是全国的重要工业基地。由于上海大小国营、公营企业较多,"三害"现象普遍存在且表现非常严重,上海市委把国有企业作为运动重点开展的领域,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1952年2月4日,上海市委发出《关于在国营、公营及公私合营工厂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指示说:从半个月来上海市部分国营、公营及公私合营工厂的民主改革和"三反"试点工作来看,工厂中的贪污浪费情况十分严重,是贪污分子集中的地方,开展"三反"已成为广大职工的迫切要求,也是当前工厂中进行一切工作的关键。因此决定所有国营、公营及公私合营的工厂,只要领导条件具备的,都要无例外地开展一次深入彻底的"三反"运动。在工厂中开展"三反"运动,不仅不与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相冲突,而且可以完全结合成为推动改革的一个基本动力。

上海市委的这个指示还明确提出要从以下八个方面,清查国有企业中存在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1)原材料采购中的贪污与运输中的偷窃浪费;(2)工厂管理费用中的贪污浪费;(3)伙食费中的贪污浪费;(4)工会各种费用中的贪污浪费;(5)工厂基金(即厂长基金)使用中的贪污浪费;(6)工资支付中的贪污行为;(7)修建费用中的贪污浪费;(8)合作社收支中的贪污浪费。同时,还包括前述这些方面在管理上的官僚主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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