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企业家的身心状态和人生境界作为幸福企业重要指标的一个重要价值在于:有利于企业家在经营管理企业的过程中,注重检讨、修正和完善自我,避免因过度追求功利而牺牲整个人生;有利于鞭策企业家更好地投身到幸福企业的建设中来,重建个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企业的方法论。
5.员工的成长与幸福感
注意,我们这里提出的不仅仅是员工幸福感,还包括员工的成长。如果没有个体的成长,那么企业的成长和成功也无从谈起,因此,企业中对个体幸福的追求不能脱离对成长的客观要求,不能只谈个体的幸福而没有个体的成长。
员工的成长与幸福感应该被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要创建幸福企业就要帮助员工成长,而成长是通过学习、有创造性的职业安排等方式来实现的。员工的幸福感可以通过社会普遍采用的幸福指数等方法来测量和评价。
第三节幸福企业的自我、大我及大同境界
按照创造幸福的不同对象和范围,可将幸福企业划分为三重不同的境界:
第一重境界,是致力于实现企业创办人等少数人的幸福,我们把这一境界命名为幸福企业的“自我境界”。
第二重境界,是致力于实现包括企业创办人在内的全体员工的幸福,我们把这一境界命名为幸福企业的“大我境界”。
第三重境界,是致力于实现包括企业全体员工、客户以及广泛的社会群体的幸福,我们把这一境界命名为幸福企业的“大同境界”。
按照上述三个不同境界的划分,多数企业都处于第一或第二重境界上,能够达到第三重境界的企业是比较少的。甚至有不少企业达不到幸福企业的第一重境界,它们的企业家根本就没有认真思索过创办企业的真正目的,只是习惯性地将企业视为一个为个人谋取金钱的工具。这些企业家经常被视为唯利是图的人,其中的部分人甚至为了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择手段,即使他们创办的企业有经营业绩,但就其人生而言,是很难得到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