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论企业存在的目的(1)

第一篇:幸福企业的理论概述

第一章:论企业存在的目的

所有的事物都是为着一个目的而具有某种秩序的。

——亚里士多德

第一节当财富与幸福背道而驰

一个发展良好的企业,应当是由物质与精神共同构成的系统。而有些企业,虽然创造了物质财富,却破坏了道德与精神,甚至破坏了人生的和谐与美好。

在开始对企业存在目的的理论进行探索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些触目惊心的现实。

1.“问题富豪”榜

胡润研究院2011年1月发布的《中国富豪特别报告》显示,胡润“百富榜”发榜12年间,共有24名上榜的“问题富豪”落马,而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是产生“问题富豪”最多的行业,分别有9人和4人。这是胡润第二次发布《中国富豪特别报告》。

落马的24名富豪中,在狱中的有17人,出狱的有3人,尚未宣判的有4人。这些“问题富豪”的罪名主要是行贿、扰乱资本市场和诈骗。例如国美创始人黄光裕、香港国汇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郁国祥、明园集团董事长李松坚等均有行贿行为,而德隆国际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总裁唐万新、福禧投资集团原董事长张荣坤则都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而落马。问题富豪中只有1位是刑事犯罪,即周氏集团原董事长周小弟因故意伤害罪入狱。

据统计数据显示,这些“问题富豪”平均在40岁时出问题,45岁时被判刑,56岁时被释放。虽然这份报告中没有这些“问题富豪”开始创业的平均年龄,但如果我们假设是24岁的话,那么他们从创业到出问题的时间,刚好与他们从出问题到被释放的时间相当,都是16年。如果考虑到出问题后“度日如年”的心情,那么他们此生的幸福指数是非常低的,前16年的辉煌所带来的幸福远远无法弥补后16年受到的磨难和打击所带来的痛苦。

除了上述24名富豪已经落马外,还有部分企业家正处于变故之中,包括正在调查的(6人)、下落不明或在国外的(7人)、曾被调查过的(8人)。如果将这21名企业家也计算在内,那么“问题富豪”的总数将为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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