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王国家与部民(2)

氏族相互间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的发展,导致氏族内部不平等关系的发展。氏族的首领占有着私有奴隶,成为统治氏族的酋长。其他公共事务的负责人与军事指挥官等,都在酋长之下,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而一般氏族成员与奴隶则成了被统治阶级。但是这种集团还未完全分解为家族,它依然保留着氏族外壳。这就形成这样一种观念即酋长是“氏上”,在其统治下的人们就是“氏人”。在这酋长统治下的集团又征服并剥削了其他氏族集团。

邪马台国与日本国家形成的特征

酋长对氏人权利与权威的增大与各氏族、部族集团间的统治与附属关系的发展互相影响,并加深与扩大了少数人的统治与剥削和多数人的被统治、被剥削之间的阶级分化与对立。酋长们在统治“氏人”与被征服集团的权利机构基础上开始建立国家。在北九州,早在公元1世纪中叶,就形成了如上引《汉书》中所记述的倭奴百余国那样的很多的部族国家。其中最强有力的“倭奴”的“国王”,甚至有力量能把使节派到遥远的汉王朝首都洛阳,并自后汉的皇帝领受了刻有“汉委奴国王”字样的金印(这金印,在江户时代,在今之福冈县老贺岛发现)。这位“国王”很可能是期望凭借以臣属于强大中国求得中国皇帝对自己权利的支持并使其进一步加强。这些“国王”出于扩张自己统治地区的强烈要求,而互相争战不已,致使事态发展到公元2世纪时,中国的史书所记载的那样“倭国大乱”。经过这场战乱,在公元3世纪的前半期,就发展成中国的史书《魏志》所记载的有名的“邪马台国”。

据《魏志?倭人传》,邪马台国是个有28个属国的大国,原由男王统治,经过数年的战乱后,统治者们协议,举卑弥呼这一妇女为王。女王系独身,不抛头露面,常以“鬼道”笼络人心,政务由其弟执掌。女王死后,由于要拥戴男王,致使国内又陷于大乱。据说,统治者们再度协商,立13岁的姑娘壹与为卑弥呼的继承人,这才稳定下来。由此可知,邪马台国是个部落酋长的联合政权,男性世袭王权制度尚未确立,王位常常是由部落酋长协商决定的。而且,当酋长们激烈相争时,像卑弥呼这样的宗教权威作为“国”的统一者比凭借政治军事实力更为有效。卑弥呼与壹与是组成这个国家的各部族的正宗氏族,又是祭祀长的宗祧。她也许既有着祭祀长的权威,同时还有着母系氏族时代母祖权威的遗风。

但当时这个社会,已经不能像母系氏族社会那样,只靠母祖和祭祀长的权威来稳定了。因为,这个社会已不再是像以前那样的民主与平等的社会,而是被称为王及“大人”(贵族)的人剥削与统治“下户”(平民)及奴隶的阶级社会。为了剥削与统治,就必须具备保卫王权的军队、惩罚反抗者的机关以及为维持这些非生产机关的征税机构与市场监督官等国家权利机关,而且还得善于运用这些机关。为此,卑弥呼就不得不用其弟掌管权利机关,亦即充任摄政。

公元239年,女王卑弥呼也向当时控制了朝鲜的中国魏朝首都洛阳派了使节,向魏帝进贡了奴隶和斑布(带有斑纹的麻布),魏帝也赐给了“亲魏倭王”的称号和金印以及各种绢绸、黄金、大刀、镜子等其他物件。而当邪马台国与狗奴国(现为何处不详)发生战争时,邪马台国还得到了魏朝政治上的援助。靠中国的大帝国的力量来维护王权并加强其对周围各酋长的权势,这种思想也见诸其后的倭王。这也是日本的国家形成过程中的重要特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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