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节:我所了解的历史人类学(7)

在“土著观点”与“普遍解释”之外,固然还有其他解释,不过,这一争论才可以说是过去20多年来历史人类学辩论的核心。

然而,将萨林斯的结构理论当成“土著观点”派,将奥比耶斯科尔当成“普遍主义”派,实在不很妥当。我感到,二者之间争论的焦点其实是,到底存不存在一种能解释一切的“真理”?如果有,这种“真理”来自何处?尽管萨林斯主张历史人类学应研究被研究者的世界观,但他并没有说,这种“世界观”的“地方性”的,不是“普遍性”的。他想强调的无非是,西方思想中的“物质决定论”不可取,功利主义不可取,因而,这些“真理”不仅不能解释人类学研究的“土著观点”,而且也不能解释西方自己。萨林斯:《文化与实践理性》,赵丙祥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也就是说,“土著观点”中,那一以分类符号、仪式、等级等为中心形成的“世界观”,才有普遍解释力,因为它甚至也能解释西方人的所谓“实践理性”。那么,所谓“普遍解释”呢?相信“物质决定性”、“文化功利性”是真理,这的确是犯了将西方思想当成具有普遍解释力的理论的错误。这些在近代西方才发达起来的“真理”,实际连西方近代以前的历史都无法解释,怎么可能是普遍的?如此质疑,并非是要否认殖民主义,而无非是要指出,最有害的殖民主义,是文化帝国主义,是那种将支配者的想象当成真理的行动。

前面谈到西方历史人类学的几种类型。若是我们换个角度,用“时间”来衡量,那么,历史人类学又可以得到阶段化。

历史人类学的第一个阶段,是埃文思·普里查德的历史思想到过程人类学的阶段,大致时间从1940年延续到1965年。埃文思·普里查德认为,人类学是一门历史学。他在两个意义上谈这个事情,一是说人类学就像历史学一样,是人文学,二是说人类学跟历史学一样,是翻译艺术。这么说不容易,因为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支配着英国人类学,是追求“科学”的,缺乏历史的。埃文思·普里查德说人类学是一门人文学科,指出人类学以理解为目的,而不是以发现为目的,使西方人类学从他开始发生了大转变。从1940年到今天,人类学的整个基调都是埃文思·普里查德定下来的。可是,又怎样理解他的“翻译”?历史学家把过去翻译成他的自己的文本,叫历史,人类学把远方的文化翻译成近处的文化可以理解的文本,叫民族志。这就是翻译的意思。可是,这么理解还不够。如果事情这么简单,人类学就不要历史,而只需要民族志了。所以,到了利奇,人类学提出了历史学和人类学结合的方法论思路,关注到过程的动态研究。利奇的“钟摆模式”大家熟悉了,可他还有一个没有被介绍得充分的精彩论点:恰是精英与文化的理想模式之间的互动,创造了历史。他所谓的“钟摆模式”Edmund Leach, Political Systems of Highland Burma, London: Athlone Press, 1954.指的是,人类学研究的每个地区,都同时存在平等或不平等的意识形态,作为文化理想形态,这些意识形态的类型化的,但社会实践不是类型化的,它总是摇摆于两种模式之间,没有哪个社会固定在那儿。使社会“摆动”的动力是什么?是当地想当头的人,及已经当上头的人。利奇的这一说,补充了前辈人类学家的泛论,给民族志方法增添了过程的视野,又没有丧失对于文化的关怀。

历史人类学的第二个阶段,出现于法国年鉴学派史学和结构人类学的密切互动中。年鉴学派史学对于人类学有很大影响,特别是其世界政治经济史研究,影响到了过去20多年来英美的“左派”人类学家,使其坚持以政治经济学为中心解释世界。可在法国,这个学派与人类学之间的关系比较微妙。法国年鉴学派史学曾经对结构人类学有不少批评,后来,两个学派渐渐消除敌意,使法国历史学与人类学同时出现历史人类学。法国的历史人类学,有的是指历史学家对于民族志方法的运用,有的是指近代史的人类学,有的是指结构—心态史,这些纷繁多样的历史人类学,一直启发着整个西方人类学。这一学派的存在时间,与英国学派有交错,但更多属于“后功能主义”思想,对于过去20~30年来欧美历史人类学有重要影响。早期年鉴派史学的政治经济学色彩,及结构人类学的神话结构理论,为美国的“土著观点”与“普遍解释”之争,埋下了伏笔。比如,正当沃尔夫书写《欧洲与没有历史的人们》Eric Wolf, Europe and the People without History.之时,萨林斯出版了《历史的隐喻与虚幻的现实》Marshall Sahlins, Historical Metaphors and Mythical Realities.一书,前者受法国年鉴派史学影响很深,后者则是结构人类学的大师之一。

年鉴派史学与结构人类学引发的争论,将历史人类学引向了第三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复调、解释多样化等词汇成为时髦,历史的解释与展现,与权力强弱、地位高低之间关系,引起多数历史人类学家的关注,西方历史人类学家都在写历史若干“调”,都在分析官方历史合法化作用、精英历史与下层历史的区分、历史话语支配与“象征抵抗”的关联,也都想把历史从精英的文字史“回归于”老百姓的“常人史”。抛弃了帝王将相史以后,历史人类学忘记了一个重要事实:历史作为知识,比社会现实中的“分层”具有高得多的流动性;老百姓讲的历史,多数也是帝王将相的史。

显然,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人类学的“历史化”趋向已出现。在过去数十年里,“历史化”的人类学积累的主要思想遗产主要是:

1. 将人类学视作历史,埃文思·普里查德使人类学摆脱了西方近代“科学真理”观限制,使人类学这门学科向被研究的各种文化开放;从埃文思·普里查德,到结构人类学与历史学的结合,历史人类学一直关注被研究者的观念形态中的“当地时间性”或“历史感”;

2. 从年鉴学派史学到政治经济学派和权力理论,历史人类学研究,也存在倾向于承认以至强调“难以克服的普遍—直线时间”及作为实体的“社会”或“权力体系”的决定性作用的做法。

历史人类学的思想遗产是内部矛盾的,一方面,这门学科要求我们以被研究者的角度思考作为文化或世界观内涵的“历史”(“神话”),另一方面,这门学科亦存在一种长期的自责,不少学者企图从其他学科(如政治经济学与世界史)汲取经验,以批判人类学的文化理论。介于二者之间的似乎是利奇。这位人类学家既是一位普遍主义者,将过程当成社会生活的实践,又以“钟摆模式”呈现不同文化理想模式的动态图景,欲求达到的综合,至今仍有新意。利奇的那一“钟摆模式”,其实可能潜在着有“历史循环论”的因素,这一理论,既不同于否定历史时间直线观的结构人类学,又不同于坚持全球时间的政治经济学。这个微妙结合,使人看到上述两个阵营的历史人类学对垒阵营,实在可能出自各自所站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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