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文字的魔力:关于书写的人类学
最近有一两个作者将文字贬低为教士与统治者集团用来奴役更有用的劳动者的工具。这件事是真的。但倘若没有文字,那么,这些作者也不可能为我们揭示不公平的现实了。无疑,这些作者若是想对不公平论个是非曲直,那也需要凭靠文字。Ellis Minns, “Foreword”, to David Diringer, The Alphabet: A Key to the History of Mankind, New York: Philosophical Library, 1948, p.xi.
文字学家迪令格尔(David Diringer, 1900~1975)60多年前著述《字母:人类史的一把钥匙》一书,剑桥大学考古学教授敏斯爵士(Sir Ellis Minns,1874~1953)为他写了序言,其中,提出了以上观点。
敏斯并未详细解释缘何文字与文字的批判者都需凭靠文字,而作者迪令格尔也未直接触及文字的价值问题,但按我的理解,《字母》一书的书写,意在表明:人类自有所谓“文化”以来,就有了文字。这也就意味着,文字很可能先于集权政体与阶级发生,也因此,它成为统治者与知识人无法摆脱的“文明母体”。近代以来,不少知识人越来越相信文字与不平等之间存在密切关系,甚至相信,是后者(社会的不平等)造就了作为统治文化的文字,这就使文字蒙上了一层阴影。
就文字史而言,人类学不幸可以充当敏斯此一观点的一个“脚注”。
这门学科在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初,对于文献与文字学十分关注;“摇椅上的人类学家”不仅通阅文献,而且借助文字学对于不同文化(或文明)之间的关系加以“猜测”。20世纪初以来,人类学家对于“摇椅上的人类学家”的所作所为加以批判,认为凭靠文献与文字,人类学家做的,不过是对于历史的猜想;若要做符合人类文化实在的研究,要理解文化的真面目,人类学家就必须亲身进入“原始社会”,目睹其生活方式,聆听其口述的传奇。正是在这个所谓“方法论革新”的年代里,人类学家越来越偏重于只有口头语言而没有文字的社会的研究。本来,他们研究的社会再“原始”,也会有自己的文字或受到文字体系的影响,Jack Goody, ed., Literacy in Traditional Societies,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8.但他们却总是相信,口头语言比文字记述的东西更为可信。将文字与文明社会的意识形态密切关联起来,使多数人类学家对之保持警惕。在人类学家看来,文字似乎总是与不平等的思想与政治统治相结合,不反映“原始人淳朴的原貌”,“原始人淳朴的原貌”以口头语言为特征,这是比文字更为直接而真诚的交流工具。
以20世纪最伟大的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为例,他在其《忧郁的热带》中明确否认书写文字之发明给人类带来的好处。列氏否定文字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作用,认为文字的历史,总是城镇与帝国的历史相关,本身是国家文明史的组成部分。作为早期国家统合社会、划分阶级的工具,书写文字是“用来做剥削人类而非启蒙人类的工具”,文字“用作智识及美学上的快感的源泉等,是次要的结果”。列维·斯特劳斯:《忧郁的热带》,王志明译,385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
“看透”文字的本性之后,人类学家淡忘了一个事实:若说文字的记述有其虚假面,那么,这个“虚假面”也存在与人们的口头表达中。历史学家往往不把口头表达当回事,那是因为他们认为只有文字记述的东西才是“证据”,而近期亦有专供口述史的人类学家指出,口述者常常会为了自身叙事的权威性,而不顾事实依据。Elizabeth Tonkin, Narrating Our Past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
另外,如敏斯指出的:学者指责文字的不公正,但他们为了表达这个观点,亦无法摆脱文字这个工具。
人类学家书写民族志,声称依据的是他们自己的观察与被研究者自己的口头表达,可民族志还是用文字写的。人类学家没有意识到,正是民族志传统的创造导致的一个不公正的后果——民族志文字对于所有其他文字的排斥。这一排斥,典型地表现在作为后现代主义人类学经典的《写文化》一书中,“写文化”(writing culture)James Clifford & George E. Marcus, eds., Writing Culture: The Poetics and Politics of Ethnography,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6.的意思是说,人类学是一种书写的实践——虽说人类学描述他人的文化,但他们自己的描述也构成一种文化。《写文化》承认人类学是书写的实践,却没有承认,这一书写的实践是与其他抒写的实践同时存在、互相映照的;更没有承认,民族志的失败,恰常与其作者漠视其他抒写实践之存在的这一事实相关联。
无疑,人类学中还是有关于“识字”(literacy)的跨文化研究Brian Street, ed., Cross·Cultural Approaches to Literac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3.与社会结构研究Harvey J. Graff, The Literacy Myth, Literacy and Social Structure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City,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1979.。不过,这些关于“识字”的研究,并非对“字”本身的探究。当我们把“字”自身的研究改换为“识字”的研究,必然忽略“字”自身的意义研究,因过度强调“识字”是社会—政治过程的反映,特别是因如列维·斯特劳斯那样过度强调“扫除文盲的战斗和政府对公民的权威的扩张紧密相联”,列维·斯特劳斯:《忧郁的热带》,386页。而忘却了“字”自身的历史古老性及对于这一历史古老性的研究潜在的对于人类学研究的启示。
一、无文字主义
人类学表达形式有别,但有别的人类学,却或多或少带有“无文字主义”色彩;即使是在有文字的文明社会的人类学研究中,“无文字主义”也找到了自己的位子。于此,将现代人类学原理付诸于乡土中国研究实践的费孝通在《乡土中国》费孝通:《乡土中国》。一书中的有关讨论,可谓是个例证。《乡土中国》有一个论点是,无文字的乡野(即西方人类学家所说的不同于“文明”的“原始”、“野蛮”、“未开化”社会)是先于有文字的文明存在的,而若说中国社会有什么延续性,那么,它正表现在乡土社会对于无文字性上。在费孝通看来,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他们构成“面对面的社群”。在“面对面的社群”里,人之间交流的主要方式是语言而不是文字。费孝通认为,对于“面对面的社群”而言,文字的传情、达意作用是不完整,文字本质是“间接接触”的符号手段。文字的信息不完整性与间接性,使其自身在传情达意方面存在无可补救的缺陷。人们在利用文字时讲究文法、讲究艺术,都是为了避免文字的“走样”。现代交流工具如电话、广播、传真等,都是为了弥补文字的缺陷而发明的;当这些技术发达之后,人们可以更直接地通过这些媒体用口语交流,此时文字的必要性就成了问题。从这个角度看,只有口语而没有文字的乡土社会,不仅不是“愚”的表现,而且还接近于发达社会的特征。同上,8~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