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商德至上,诚信为本(9)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本应有两种含义:一是有形之道,一是无形之道。所谓有形者即法律、规范。有人认为,只要法律未明确禁止的行为就是合乎"道"的行为。

所谓无形之道,即道德和良心。这应是既讲合法取财,又能以德取财或兼顾社会责任,这样得来的财富更能久远。以道德、良心作为"取财"是否合"道"的标准未免空泛,也没有强制约束力。

"有道"之道包罗广泛。首先,求财的基本立场是诚信,这也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准则。没有诚信,固然能小骗得手,却失去了长久发展的机会。其次,求财还要懂得散财。财富取之于社会,更应力所能及地回报社会,这是道义责任,也是最好的形象宣传方式。再者,求财更要保持一种稳定的心态。

古人也讲究公平交易、童叟无欺。一个现代人要想成就自己的人生,就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方能大有所为。追逐财富是人之常情。但我们看到,不少人为了赚钱,不惜损害人格尊严,无所不用其极,这些都是不知"取之有道"的表现。要知道,不择手段地追求个人的最大利益,到头来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只有"不择细流浩荡万里",脚踏实地才能积沙成塔。

罗马非一天能够建成,急功近利是致富路上的大敌。中国的一些企业家们也正在走向成熟,正在开始摆脱饥不择食的逐利者形象,而呈现出了一种"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理性和大气。

过河拆桥,自断财路

"过河拆桥"这是商界最为常见,也是人人痛恨的做法。要说常见,是因为这里有利可图,无非是为了垄断某方面的利益,独吞某一笔财钱,再加上法制不健全,大鱼吃小鱼,所以虽然手段恶劣,但仍不断有人这样去做。而说人人痛恨,也是千真万确,这种见利忘义、认钱不认人的行径,违反了人之常情,令人很难接受。

但是,"过河拆桥"者在商场上未必能春风得意。因为"拆桥"原本的目的是不愿再让别人过河,但是同时自己也断了后路,拆了桥就很难再回去了。所以"拆桥"也是断自己后路之举。拆得太多了,自己也就没有后路了,一旦遇到什么挫折,连回旋的余地都没有,那么就必然会破产了。

所以,"过河拆桥"并不是生意场上的妙计,至少不是长久之计。拆了桥,你可能暂时得了利,但是你却付了自己名声作为代价,为了挽回声誉,你又得花气力向人们解释,为自己辩护,结果得到的减去失去的,并不见得获利多少。

在商务交际中,还是要养成"过河不拆桥"的习惯。其实,诚实、知恩图报、利益共享在生意场上是相互联系的,人人都趋于利,但是人人都在选择人。因为这不仅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也是为了使自己的发展更有保障。"过河拆桥"者为人们所不齿,所以结果总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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