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央巡视员的身份处理广州起义善后事宜(1)

1927年12月15日,中央常委决定派李立三、阮啸仙即赴广东,让李立三以中央巡视员资格参加省委常委指导工作,处理广州起义(失败)的善后事宜,重建省委,恢复广东全省党的工作。

中央要求李立三贯彻执行中央11月扩大会议各项决定,其中最重要的是“普遍暴动”,“洗刷机会主义遗毒”和“党的干部工人化”。这实质上是继续搞冒险主义政策,开展反右倾斗争和以“干部工人化”为口号改造各级党组织。这是李立三去广东前,瞿秋白中央交给他的基本工作方针。

李立三接受中央委派后,携着妻子李崇善,化装成一位富商,于12月20日抵达香港。当天晚上就在香港主持召开了广东省委临时会议,讨论中央的指示精神,对广东各项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李立三于21日写信报告中央:省委认为中央指示的“广州暴动是全省暴动的开始,而不是最后一幕”非常正确。因此,除了暴动没有出路。省委反对任何失败观念。鉴于原省委书记张太雷在起义中已牺牲,此时在港只有一名省委书记,因此,会议决定暂时增加3人,以张善铭代理省委书记(另二人不详),李立三则以中央巡视员资格参加常委指导省委工作,俟1928年1月1日召集省委全体会议时再行改组。这是李立三到香港后,以广东省委名义向中央写的第一个报告。

22日,广东省委就东江暴动总策略致信东委,指示他们即刻执行由海陆丰扩大到全东江割据的计划,向惠州发展转向海陆丰周围蔓延……并派大批海陆丰农民到各县去指导、帮助农民暴动。同时指示,海陆丰政权对小商人要采取和缓政策,等等。

广州起义失败后,敌人在广州疯狂地进行大屠杀。在此紧急关头,数以千计的共产党干部和工人赤卫队员,纷纷逃到香港。他们由于没有接到撤退的命令,一直在广州坚持战斗到最后一分钟,陷于反革命军队的重重包围中,亲眼看到了同志被杀的惨状。因此,他们对起义的指挥机关有很大的意见,纷纷找党的领导人反映情况。有的甚至说他们被知识分子出身的领导人当做傻瓜,受了愚弄。李立三到香港后,很快就陷于这些脱险同志的包围之中,反复听到同志们的倾诉,也了解了很多情况。所以,在李立三到达香港一星期后,即12月28日,他以个人名义向中央写了一份“关于广州起义失败后的任务的报告”。

这个报告首先分十二个方面报告了“现在各方的情形”, 说在反革命疯狂反扑下革命力量遭到极大的摧残,党的“指导机关大多数还是旧的知识分子,七个巡视员没有一个是工人同志……执行起来便仍是旧的机会主义的方法。”“全是一种旧的军事投机,命令农军去打,群众全未起来。”李立三在谈到现在的策略和今后的工作时根据中央11月会议精神强调“现在广东客观的情形,革命仍是高潮,所以决定继续暴动之策略。”但是在具体工作部署上,显然是吸取了广州起义失败的教训,他提出“第一步在西北江南路均先从农运较有基础的地方发动暴动,造成一县或数县割据的局面,形成包围广州的形势。”这无疑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报告在谈到广州暴动的问题时提出了4点批评:

1.暴动时不但未尽力发动群众并且阻止煽动群众的工作,因恐加紧军事当局的注意,破坏暴动的计划。因此,可以看出这次还是单以军队做中心,还不是真正群众的暴动。

2.全未执行镇压反革命派的工作……在暴动时一切当时的军事、政治领袖都在东山,可以一网打尽,但是当时指挥机关不肯发兵去东山,以为抓到政权便够了。

3.全未执行没收一切政府及反动派财产的政策,(我们)抓住广州政权,但总指挥机关几乎没有买菜钱。

4.退走时极为慌乱,全未通知各处(除教导团外),许多负责同志都不知道,工人更不用说,所以反革命军队到了,赤卫队未退出街市,因此被杀者达数千人之多。

李立三对广州暴动提出的这几点批评,反映了一部分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实际情况,表现了他敢说真话的特色。

1928年1月1日至5日,在李立三主持下,广东省委召开全体(扩大)会议,主要内容是讨论广州起义的经验教训。李立三作了政治报告,黄平作了广州暴动问题的报告。一些参加广州起义的同志,特别是工人同志,由于对广州起义指挥机关的不满,会议一开始就对具体指挥起义的同志进行了猛烈的批评指责。罗登贤、沈青、王强亚等工人出身的领导干部认为暴动委员会的二把手黄平应对导致广州起义的失败负最重大的责任。要他对张太雷的牺牲负责,对在撤退时没有计划、没有设法通知各负责同志,造成重大牺牲负责。有人甚至提出要枪毙黄平。

李立三作为会议的主要领导人,没有冷静地引导大家正确地总结经验教训,而是陷于这种偏激情绪之中,所以通过了《对于广州暴动决议案》。首先肯定了“暴动的意义”“是代表全国工农群众革命的情绪,推翻统治阶级,建立苏维埃政权最重要的一幕。”“此次暴动,表现工人阶级伟大的力量”,“居然在几点钟内,推翻统治阶级,夺取政权,占据一切军政财政机关”,“必然使全省全国的工农群众都增加了不少自信心和勇气,更加兴奋起来为推翻统治阶级政权而争斗。”“使工人阶级在农民群众的影响更加扩大,对农民群众的领导权更加巩固。”但是,这个决议在分析起义失败的原因与教训时,用了大量的篇幅追究暴动最高指导机关的责任,指责“当时指导机关完全是军事投机的方法,如偏重军事,不注意发动群众,不注意党的组织等”。决议最后仿照中央11月扩大会议的做法,执行“政治纪律”,对起义领导人黄平、周文雍、陈郁、杨殷、恽代英、吴毅、叶挺、徐光英、雷荣朴等9人,分别给予开除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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