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板合作的原则(3)

答应吧,似乎坏了工作室的规矩;不答应吧,好像损失又挺大。当时我就很严肃地对助手及员工说,我王志纲宁可少赚一点钱,也绝不向这种所谓的行规低头,绝不向这种有悖我下海初衷的现象妥协。别人怎么样,我管不着,但在我这里,这就是一条禁忌——任何人都无法改变。下海10年了,我可以自豪地讲,我们工作室从来没有收过任何人的回扣,也从来没有给过任何人回扣。

我们之所以坚决地堵住回扣之门,主要有几个原因:首先,我们做策划咨询,主要立足于项目及企业发展的战略层面,这种定位决定了我们的服务成果始终有点儿类似于精良的手工制品,而不可能做成生产流水线上加工制作的产品。

如此一来,无论是从时间或是从精力上讲,我们都只能选择我们感兴趣的项目。其次,来深圳找我们的老板,如果因为中间人的阻挠,转而去找他们推荐的公司或机构,这说明我们之间的缘分还不深,他们对我们的核心能力还知之甚少,主要还是奔着名气来的。这种合作不是我们喜欢的,挡在门外,于我们而言,并非坏事。再次,如果一个老板经过很多曲折,花了很多时间,始终要找我们谈项目、谈合作,这说明他们清楚我们的价值,一旦我们双方就具体项目达成共识,大家就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从而获得项目的最后成功。这10年里,我们做的那些标杆式的项目,几乎每一个都是老板排除种种阻挠、花了很大气力找上门来的,这些老板见我们的第一句话总是“找你们找得好辛苦啊”。

多年以来,业界对我们与老板的关系非常困惑——所有的老板对我们都极其尊重,没有人对我们颐指气使。我们让老板换广告公司,老板就会换;我们推荐一家代理公司或设计公司,老板就会用。为什么?其实很简单,就在一个“信”字。

古人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民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我始终把公信力看成是自己与工作室的立身之本。很多人都问,老板们到底向王志纲工作室买什么?

老板们的回答是:买信心,买方向,还有买公信力。我们向老板推荐规划设计、园林景观、广告代理等下游公司,从来不要任何中间介绍费,如果哪一个员工敢这样做,不管是谁,我一定会要他走人。如果我们拿了别人的回扣,不管正当与否,我还敢据理力争、直抒胸臆吗?还敢大刀阔斧、阵前换将吗?我始终坚信“心底无私天地宽”、“行止无愧天地,褒贬自有春秋”。我们做事向来只对项目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老板负责,我们不是附庸,我们做我们该做的,得我们该得的,在老板面前自然能够做到不卑不亢、有礼有节。刚开始这样做时,江湖上的许多人,包括我的弟子们都非常不理解,但10年下来,实践证明我们是正确的。可以这么讲,凡是与我们合作过的客户都非常尊重我们,没有人对我们大呼小叫,也从没有人对我们指手画脚。原因无他,只是因为我们站得直、行得正。

我这个人天性敏感、自尊,如果我认为做这件事很伤我的尊严,那么,再多的钱我也不要。中间费也好,回扣也罢,可能是现在商业社会中的一种正常现象,但在我看来,随波逐流,同流合污,会伤害我做人的尊严,我会不假思索地坚决放弃。当然,独立的人格、强烈的尊严感是需要实力来支撑的。一个没有实力的人,因为生活的重压,也会为五斗米折腰;一个实力较差的人,为了一单生意,也会做一些违背自己心愿的事,无法坚持原则。工作室的座右铭是“引领市场潮流,享受冲浪乐趣”。

我们深知,一个人、一个团队只有不断地超越自我、超越昨天,不断地否定过去、否定已有的辉煌,才有可能始终立于浪尖潮头。只有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与解释者,才有资格在最现实、最功利的老板那里获得至高无上的礼遇与尊重。独立的人格、做人的尊严感,仅仅有骨气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实力。原则之三:奉行“君子之交淡如水”许多靠智力吃饭的人,尤其是从事咨询、策划的人,经常向我诉苦,说当时如何辛苦地帮助老板,最后革命成功了,老板却弃之如敝屣,以至于他们竹篮打水一场空。从事智业的人士——如策划、咨询、设计、广告、代理等,要想与狼共舞又不为狼所伤,就要善于和狼——即老板,保持君子之交,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距离太远,无法共赴“危难”;太近,则可能被狼的利爪所伤。不要听到老板要给你股份就忘了自己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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