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考虑到双方的相互依赖性,事情就会更加复杂。如上文所述,双边依赖通过层级制带来了实现收益的机会。相比较市场而言,当双方逐渐依赖时,由正式组织精心安排的协调适应性机制处理意外困扰时更加具有优势。但C类适应性获得收益要付出代价。不仅企业内部相关部门理直气壮地宣称收益中有他们的功劳(程度不确定的),就连亏损部门也会要求别的部门应该因亏损受到惩处。而且公司总部不管各部门偏好如何,可采取很多方式利用会计系统重新分配资源(通过改变转移价格,分配经费,库存惯例等等)。结果是内部组织降低了激励强度,增加了官僚主义的成本(Williamson,1985:chap6;1988)。
这三个特征 A类适应性、C类适应性和不同的激励强度,并未涵盖市场与层级制之间的重要区别。对于行政控制不同程度的依赖也很重要,而且如上所述,每一方面所隶属的契约法体系也很重要。在此观察到如下两点就足够了:(1)相比较企业之间的行政控制而言,层级制由企业内部行政控制的效率差异所支持;(2)企业内部的激励强度有时会被蓄意抑制。激励强度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如果较多的激励强度阻碍了双边适应性,那么由较多的行政控制(监管、职位奖励或惩罚)支持的弱激励强度就是最优的。
市场和层级制是两种极端的模式。正如开头所讲的那样,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在两种极端模式的联系中定位混合模式 各种长期契约、互惠贸易、管制、特许经营等等。显然,混合治理的新古典契约法既不同于市场的古典契约法,也不同于层级制的自制契约法,它比前者更富有弹性,又比后者更符合法律规范。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参照适应性(A和C)、激励强度和行政控制来比较各种混合模式?
混合制模式在以上四个方面均表现出中间值。它保护自主所有权,而自主所有权引发高的激励强度并鼓励适应A类困扰(即一方能有效作出回应而不必求助于另一方)。因为存在双边依赖性,长期契约得到了更多的契约保障条款和行政机制(信息披露、争端解决机制)的支持。这促进了C类适应性,但却以激励弱化为代价。这就引入对 公正 的考虑。例如内华达能源公司与西北贸易公司签订的煤炭契约开头是这样写的: 此协议代表了双方的意愿,在缔约期间协议整体以及每个部分对双方都是一视同仁的。 这种努力不可避免地弱化了激励强度。
在双边适应性方面,层级制相对于混合制的一个优势就是,内部契约不必面面俱到,更重要的是企业内部适应重大困扰的成本较小。因为(1)对于适应性的建议只需要较少的文件;(2)通过指令而不是仲裁解决内部争端节约了资源,更利于及时适应;(3)可以更容易得到并更准确地评估重要信息;(4)非正式组织可解决内部争端(Barnard,1938;Scott,1987);(5)内部组织可获得更多的激励手段 尤其包括职位奖励和利润共享 促进团队意识。而且,混合制模式下偶尔出现的破坏性后果或高昂诉讼费等极重大困扰在层级制模式下更容易调解。但在C类适应性上,层级制对于混合制的优势需要以成本为代价来实现,从混合制到层级制的变动之中伴随着渐弱的激励强度(较大的官僚成本)。
概括说来,混合制模式的特征是中等强度的激励,中等程度的行政管理机制,适中的适应性,并按照准法律化契约体系运作。与市场和层级制(这是相反的两极)相比,混合制模式在五个属性上均介于两种模式之间。基于前面的论述,++、+和0分别代表强、中等和弱。区分市场、混合制和层级制的手段以及各自的适应性和契约法特征列示于表6 1。表6 1市场、混合制和层级制治理结构的区别特征
特征治理结构市场制混合制层级制工具激励强度+++0行政控制0+++绩效特征适应性(A)+++0适应性(C)0+++契约法+++0++=强;+=中等;0=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