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2)

到1982年底,全国大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据统计,在平反冤假错案中,各级纪律检查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共复查处理了150多万人的案件,改正和部分改正的达98万多人。对各种冤假错案进行平反,在全党、全国和全军范围内,大力落实干部政策,切实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既维护了党的纪律,又保护了党员干部投身改革开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于医治“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创伤,促进安定团结,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恢复和发扬敢于坚持真理和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切实保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起了巨大作用,为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创造了重要的条件。

作者简介:伍修权,1908年生,湖北武汉人。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任共产国际李德的翻译。1950年1月,随周恩来去莫斯科参加《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谈判工作。1950年11月,作为中国政府特派代表出席联合国安理会并发表讲话。1955年至1958年,出任中国驻南斯拉夫首任大使。此后,历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1975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1980年6月,党中央决定伍修权为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审判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和特别法庭副庭长、第二审判庭审判长,领导参加了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审判工作。1997年11月9日在北京逝世。

时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中央“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成员、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副庭长。

1980年,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就是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的公开审判。这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由公安部受理并进行对这一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1980年6月,胡耀邦同志在中央的会议上提出,要解决好“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遗留的问题,必须做好三项工作:第一是审判林彪、“四人帮”;第二是写好《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正确评价“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历史问题;在完成上两项工作后,才有可能进行第三项,即召开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原来预计的时间比较短,打算先审判林、江反革命集团案,接着就召开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决议》,争取在1980年底召开十二大。可是后来情况发展比设想的复杂,时间不得不推迟了。

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依法公开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10名主犯。图为特别法庭宣布《判决书》。

这里只谈谈我参与的第一项工作,即审判林、江反革命集团的问题。1980年6月此时间有误,应为1980年3月——编者注。,中央成立了一个由彭真同志主持的审判工作指导委员会(也叫领导小组),作为中央对审判工作的党内指导机构。成员有7人,除彭真同志外,还有彭冲、江华、黄火青、赵苍壁、王鹤寿和我。按照法律规定,本来应该由司法机关独立审判,但由于这一案件特别重大,情况特殊,工作进行得好坏将对国内外造成很大影响,所以必须置于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之下,这才专门成立了这个组织以具体负责这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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