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的利益(4)

四、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键是要把我们党建设好。江泽民同志指出:“全党要按照新的伟大工程的总目标,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以新的面貌和更强大的战斗力,带领人民完成新的历史任务。”这些年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的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从理论和实践上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使我们党经受住了各种考验,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广大党员干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着党的宗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山东同全国一样,党的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符合甚至违背党和人民利益的问题。有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不够自觉,缺乏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工作中存在严重的片面性;有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端正,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不落实;有些不注重学习,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跟不上形势的发展,难以胜任工作;有的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愚弄群众,贪图安逸,奢侈浪费,甚至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生活糜烂。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当前,加强党的建设,最重要的是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江泽民同志深刻指出,党内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是相当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和领导者治党不严,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并向全党提出:“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从严治党。”

从严治党,最根本的是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一些人之所以经不起考验,归根到底是这方面出了问题。因此,必须深入开展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目标,确立崇高的人生追求。领导干部应当“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做到为政要廉、办事要公、用人要当、作风要正,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高尚情操。思想教育要注重实效,区别层次,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的思想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提出相应的要求,对症下药。既要见物,更要见人,真正触及思想,切实解决问题。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更要经常教育,并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教育,使大家学有目标、警钟长鸣。

要切实加强监督。干部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对他们的监督就应当越严格。这是落实从严治党的关键。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要放在政治是否清醒、用人是否公正、办事是否公道、作风是否正派、自身是否廉洁等方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讲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都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要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组织程序,严格把关,逐级严格执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发扬党内民主,使广大党员更多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充分行使监督权利。作为领导干部要摆正位置,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最近我们省委常委“约法三章”:一是坚决抵制跑官要官的不正之风,对找省委常委跑官要官的,要当面严肃批评教育,不许愿、不说情、不向有关方面打招呼;二是带头狠刹送礼歪风,凡是送给个人的钱或贵重物品,一律拒收,并对送礼人当面批评;三是严格管好配偶、子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不准配偶、子女违反规定在省内个人经商办企业。对因没有履行好责任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予以责任追究。要严格党内生活,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该制止的制止,这才是真正爱护、帮助同志。

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腐败现象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相容,是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主要因素。要加大对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的查处、打击力度,决不能姑息养奸。对大案要案,要严肃处理,公布于众,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声势。要把从严执纪与狠刹歪风结合起来,对顶风违纪、顶风作案的,坚决予以查处;对那些问题多、群众意见大而又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要果断采取组织措施,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近年来党中央就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了若干“不准”,中央纪委也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关键在于落实。对于执行不力或拒不执行规定的,要严肃纪律,确保党纪党规的贯彻执行,维护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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