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

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

这是吴官正同志在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的一部分。

(1999年9月7日)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制度本身需要不断完善,社会上难免存在一些不公正的现象。比如,有些分配不合理,收入过分悬殊;有的地方和单位歪风邪气盛行,好人受气;有的不依法办事,徇私枉法;有的以权谋私,搞特殊化,甚至贪污受贿;有的不送礼办不成事,看病送红包,遇事要请客,升迁靠关系,等等。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深恶痛绝。这些问题虽然不是我们社会的主流和本质,但我们决不能熟视无睹。如果任凭不公正现象泛滥,人们就会感到没有奔头,就会失去对社会的信任,就很容易被敌对势力钻空子。“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把维护社会公正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这也是一项实际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秉公办事,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规定处理问题,不能凭关系亲疏和个人感情办事情。领导干部要带头主持公道,弘扬正气,不与民争利,不以权压人,不以势欺人,决不允许随心所欲,以权谋私。要通过改革,努力创造社会成员平等发展、公平竞争的环境,特别是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和企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鼓励引导人们凭德才、凭工作、凭贡献获得社会承认,实现自身价值。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继续推进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对村委会直选暴露出来的问题,要从积极的方面做工作,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观念,推行厂务公开,让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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