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975年6月9日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举行的贺龙骨灰安放仪式,“四人帮”也竭力控制其规格,严格限制参加的人员、人数和规模,尽量缩小其影响,对贺龙骨灰安放仪式和周恩来的悼词,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报纸都没有报道。
过了不久,“四人帮”又掀起所谓“批邓反右”,“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活动。
江青诬陷贺龙骨灰安放仪式是“右倾翻案风的典型”,并到处搜集与贺龙一起战斗、工作过的一些老同志的黑材料,企图把中央已给平反的问题再翻过来。
“四人帮”倒行逆施,干尽坏事,搞得天怒人怨,丧尽人心。
1976年10月6日,这个反革命集团被粉碎。
凡是干坏事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正如常言所说:“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
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虽然得逞并疯狂于一时,但最终都被送上了历史的审判台。
粉碎“四人帮”后,中共中央于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召开具有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会议审查和解决了党的历史上一大批重大的冤假错案和一些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
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1979年2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撤销了1968年5月12日对全国体育系统的命令,推倒了强加给贺龙和全国体育系统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
与此同时,中央军委也指示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贺龙的死因进行调查。
经过一年多时间查证,1980年3月24日,调查组写出了结案报告。
指出:从大量无可辩驳的确凿证据证明:“贺龙同志完全是被林彪、康生、江青一伙残酷迫害致死的。”
他们“直接操纵和控制专案组”,对贺龙“在精神上肆意摧残折磨,生活上虐待,医疗上限制、拖延和反治疗,使贺龙同志的糖尿病发展,恶化成酸中毒和引起一系列并发症后,含冤而死。”
在查证过程中,中央军委和中央保健委员会还组织首都各大医院的著名医学专家,一起对贺龙的死因进行非常认真的研究分析,联名写出了《对贺龙同志医疗经过的意见》。
《意见》的结论是:“1贺龙同志的糖尿病本来是轻的,稳定的,这种病在正常情况下愈后良好。
1967—1968年的情况进一步表明,即使在其他不利因素下,只要有一般的药物和饮食条件,病情仍能保持平稳。
“2贺龙同志病情恶化是从1969年初开始的,这种恶化具有明显的诱因。
主要是失去了充分的药物治疗和必要的饮食治疗,精神折磨也有重要关系,没有量变的基础,不致引起最后酮症酸中毒的发生。
“酮症酸中毒虽然是糖尿病的严重并发症,但在通常情况下,只要有恰当及时的医疗措施,愈后仍属良好。
但是在贺龙同志的酮症酸中毒治疗过程中,在某些方面存在与一般治疗原则相反的、有重大错误的治疗措施,以致不但起不了治疗作用,反而促使病情一步步趋于严重,直至造成死亡。”
这两份报告都证明:贺龙不是“病故”的,而是被迫害致死的。
两年后,中共中央于1982年10月16日发出了《关于为贺龙同志彻底平反的决定》。
《决定》对贺龙的一生作出了高度评价,高度赞赏了他在林彪、江青一伙的诬陷迫害面前所表现的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正气凛然、坚贞不屈,顽强斗争的革命气节和高尚品德。
《决定》指出:“贺龙同志是我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卓越的军事家,我军的创始人之一。
他在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历尽艰险,不折不挠,英勇善战,在党中央、毛主席的领导下,坚决执行正确的政治路线和军事路线,为人民军队的创建、发展、壮大,为人民战争的胜利,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新中国的诞生,建立了丰功伟绩。